深圳公安发布 2017-02-27 09:09
听过以招聘名义诈骗应聘者,但你听过以应聘名义进入公司盗窃的吗?近日,深圳市龙岗区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案子,作案人员到公司“应聘”却不踏实工作,反而趁机盗窃手机。
2017年1月5日,龙岗公安分局爱联所接事主张某报案称:其放在公司的苹果手机被偷,现值4000元人民币。接警后,办案民警通过监控视频研判分析,获取了嫌疑人体貌特征,核实了其身份信息,嫌疑人陈某(女,19岁,广东人)是公司刚招聘进来的员工。
2月15日,民警通过侦查掌握到嫌疑人在宝安西乡出现,于是巡线追踪,发现嫌疑人的落脚点——西乡某小区。当日晚上22时许,守候多时的民警在一出租屋将其抓获。
据陈某供述,其曾在护肤品店打工,了解到这类店对财物的保管比较松散,有可趁之机。2016年11月,其以“王某琪”的假名到一家美容院应聘,在第一天上班时趁美容师在给客人做美容时,将两部oppo手机偷走。
尝到甜头后,陈某故技重施,打着应聘的幌子辗转多家公司,趁人不备“顺手牵羊”,或者以“手机没电,借用手机”的理由将他人手机盗走。据查,陈某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期间,共实施盗窃7次,盗得手机11部。
目前,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小编想说,以盗窃的方式来获取钱财,一定会付出代价。贪图小利,为了几部手机,年纪轻轻就走上犯罪道路,使自己的青春蒙上阴影,更影响到未来的路,得不偿失!
同时也提醒广大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一定要细致核实其身份信息,并留存好其简历,不要引狼入室,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个人财产一定要注意保管,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原标题】深圳7家公司接连被盗,都因一名19岁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