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3月起,在佛山买汽车票也要实名制了

佛山日报 2017-02-23 11:32

记者昨日从多个市内汽车站了解到,下月起汽车票将全面实行实名制购票。除了购票时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在客票上记载身份信息外,网络购票后也要携带证件以备查验。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规定,从2017年3月1日起,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应当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

一位乘客在佛山鸿运汽车站自助取票机刷身份证取票。佛山日报记者 张弘弢摄

记者昨日走访佛山汽车站、南海车站等站场看到,站场售票窗及宣传栏张贴了实名制购票提示公告,市民购票时已经要提供身份证件。佛广集团方面表示,属下各客运站自2016年8月起已相继执行实名制购票工作,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提示信息。

佛汽集团昨日也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出汽车票实名制提醒,佛山汽车站及石湾汽车站、乐从汽车站、南庄汽车站、东方汽车站下月全面实行实名制购票。市民在购票乘车时,务必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一个有效证件购买一张车票,人、证、车票需一致。携带免票儿童的,应当凭免票儿童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免费申领实名制客票。通过网络、微信及自助售票机等途径购票的旅客请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同时,需办理改签、退票等手续的旅客要凭购票时的有效证件原件办理。

实名制售票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等24种有效证件。佛山汽车站方面提醒,未能提供以上有效证件的,可凭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购票乘车。

【来源】佛山日报 

【记者】岑雪莹

编辑 王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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