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拆,五华男子维权要证明“我爸是我爸”

南方+ 2017-02-17 10:01

近日,有五华县群众报料说,他父亲在去世前留了间屋给他。几天前,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间屋被人拆了。他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却被告知,要证明他是他父亲的儿子。

几天前,在深圳做生意的张先生突然接到电话,说他在梅州五华县安流镇第一小学球场外的一间70平方米的房屋被人拆了。他急忙赶回来,间屋已经全部被拆,地基都挖空了。

张先生说,他父亲潘石龙在2007年立下遗嘱,将这房屋留给他。不过,讲起他和父亲的关系就有点复杂,因为父亲当年并没有尽到抚养的责任。 

五华县安流镇居民张国培:“他(潘石龙)是上门的,我老妈前任丈夫去世之后,我老爸到我老妈那里生下我,我刚好两到三岁左右,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又回到这里居住,遗嘱写着,我每月给他付多少钱的生活费,那个房子以后就由我来继承。”

张先生说,父亲在10年前立下遗嘱后不久就去世。2015年,梅州市中级法院曾经就房屋的权属作过判决,认定房屋归潘石龙和潘凤发两兄弟共同所有。

在场的一位李女士表示,间屋是潘凤发拆的,不过他在韶关生活,因此委托李女士负责拆建和管理。  

五华县安流镇居民李女士: “他自己做,做好房子后叫我们帮他看,那我有这个权利吧。”

张先生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安流镇城建办表示,目前他们无法与潘凤发取得联系,但因为拆建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他们已当即责令其停工。

城建办表示,房屋其中一位产权所有人是潘石龙,如果张先生想继承他的房产,首先应该证明他们是父子关系。  

五华县安流镇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张俊耀:“你是不是潘石龙的儿子?你应该拿出证据来,或者你做DNA验证也可以。”

张先生说,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定违规拆建相关责任人,他会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要想证明和已经去世10年的父亲有父子关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五华县安流镇居民张国培:“我没办法证明的,我自己说的,也证明不了,政府机关也不可能开这样的证明给我,我只有我老爸写给我的遗嘱。”  

【来源】广东台今日关注

编辑 马吉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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