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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佛山市社保局发“红包”了!昨天,记者从该局获悉,佛山上调2016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补发金额将在春节前发放,共有494名人员符合调整条件。
根据省2016年12月底下发的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文件精神,市社保局从本月起,为2016年在册的1~4级工伤伤残人员调整了伤残津贴:月人均伤残津贴从2015年的2571.51元增加到2859.65元,人均增加288.14元,增幅为11.2%。
至于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我市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对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低于我市城镇低保标准630元的,按630元发放。
本次调整共有491名工伤伤残人员和3名供养亲属人员受益,我市工伤保险基金为此支付约180万元,补发金额将在春节前发放。
【来源】佛山日报
【记者】谈飞洋
【通讯员】邹花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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