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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日前开展2017年春节前后食品安全“1+3”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辖区内流通、餐饮、生产加工环节的肉类产品进行专项整治,尤其是对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开展“家禽生鲜上市”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惠城区食安办日前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办、区公安分局及有关街道,在河南岸、龙丰片区各大农贸市场开展“家禽生鲜上市”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的方式,行动迅速、稳控局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经检查,河南岸群联综合市场、龙丰丽廷市场存在私宰活禽现象,执法人员当场对两家市场开办方及5档家禽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
据了解,惠城区接下来将通过明察暗访、飞行检查的方式,加大力度开展“家禽生鲜上市”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曝光违法问题查处情况。同时,加大对市场开办方和家禽生鲜产品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保障春节期间安全家禽生鲜产品供应。此外,惠城区执法人员还检查了水口辖区肉制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了企业的证件资料、进出货单据和台账、抽检报告记录、仓库内的原材料及成品、食品安全人员上岗培训证等。检查中未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春节前后持续整治肉类产品
春节前后,惠城区将持续开展肉类产品专项整治。一方面,清查全区的肉制品(包括腌腊肉、酱卤肉、熏烧烤肉、熏煮香肠火腿、发酵肉制品、速冻肉制品等)生产企业以及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面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加强对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抽检工作,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另一方面,建立市场巡查机制和准入机制,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的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餐饮单位、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以及肉制品加工企业购进肉类产品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此外,严厉查处销售、使用非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肉类产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肉类产品的违法行为。
【记者】郑国瑞 谢菁菁
【通讯员】陈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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