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店主虚假刷单套取支付宝优惠补贴,是犯罪吗?

汕头检察
2017-01-13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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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烈的市场竞争,催生商业网络平台推广大战,以派发优惠券的形式吸引顾客,但让商家始料未及的是,一条虚构交易、刷单骗取优惠的黑色链条伴随而生。近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温州市21名水果卖场店主、员工等通过刷空单的方式,套取支付宝“满立减”优惠补贴26万余元,分别被以诈骗罪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

疯狂虚假刷单,骗取支付宝优惠

2015年8月中旬,陆某的朋友圈疯传一个赚钱巧门:老乡王某经营的水果店刷单能凭空生钱。具体方法是,通过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水果店支付200元,付款后不仅所付款项能够退回,而且水果店还会额外退付70元。陆某将信将疑,亲身体验,居然真的赚到70元。尝到甜头的陆某对王某说,还想继续刷。但王某告知,每个账号只能刷一次,如果还想继续,只能找其他人的账号来刷。王某坦言,按这种指定的方式刷单,每单可获利100元,自己赚30元,刷单的顾客赚70元,因此刷单人的数量多多益善。

刷单真的能凭空生钱吗?多出来的100元到底是哪儿来的?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网警大队大队长徐恩义告诉记者,据王某交代,在推广人员的推广下,王某的水果店接入了移动支付,并参与了支付宝发起的返利活动,顾客在买水果时通过手机付款,支付宝会向顾客提供返利。通过这一活动,支付宝公司为自己作了广告,水果店实现了销量,消费者也直接受益。王某乐意地接受了这项推广。

在利益驱使下,王某几天后开始耍起了“小聪明”,他通过发动店内员工、朋友、老乡,通过微信朋友圈,让朋友在指定时间段刷二维码,将200元钱支付到自己店里账号上,骗取支付宝返利后将“客户”的钱重新归还。支付宝公司后台数据监测到异常,遂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案人员陆续被抓获归案。至案发,李某等21人采取虚构交易的方式刷空单2000余次,共套取支付宝公司补贴款26万余元。日前,温州市瓯海区法院宣判了这起案件,涉案21人分别以诈骗罪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

瓯海区网警大队大队长徐恩义表示,该案的侦破主要是从一些可疑账号入手,通过数据分析,层层剥离,再对账号作数据认定,落地查询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从而破获案件。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宝峰分析,从表面上看刷单者是依照活动规则进行刷单,比如支付宝的优惠活动每人不超过两次,每次的消费金额及补贴都有一定的限制,水果店虚假刷单形式上没有超出规则。从这个角度看,刷单者似乎并无什么错,只不过是在利用平台的规则进行刷单。“问题在于,这些规则的前提条件应该都是基于真实的交易,刷空单首先违反了这个前提条件,因而触犯了法律。”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表示,认可判决对案件的定性。诈骗罪有两个明显要件,一是虚构或者隐瞒事实,让对方误解;二是利用对方误解,非法获得对方财产。一些商家明知刷空单不符合活动规则,不会给平台带来利益,通过多人刷空单的方法,制造交易假象,骗取平台补贴,显然是用欺骗的方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刑法规定的诈骗罪。对于互联网新生事物,不少老百姓还不熟悉。平台在设计促销活动时,也要充分考虑从技术上更加优化。

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正宇认为,李某等人的行为和“贪小便宜”有着本质区别。首先,刷单交易都是虚构的,并未真实发生;其次,金额已显然超过了“小便宜”的程度,金额大且具有一定规模,达到了入刑的标准。不少人对于网络刷单心存侥幸,认为即使被发现也不过是“贪便宜”,不会入刑。“对于电子商务平台和司法机关来说,刷单是一个全新课题。对于这些新型犯罪,司法机关在不断推进法律适应新的社会变化,让触碰到法律底线的人无机可乘。”

刷单骗补,何以成为现象

其实,虚假刷单,该案并非第一起。

2015年9月,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对恶意刷单、非法套取补贴获利的滴滴专车司机王某、董某等4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八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6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发布信息显示,女子常某因骗取滴滴公司优惠券,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全部非法所得返还滴滴公司。

据了解,滴滴公司自推出服务以来就发现刷单作弊现象,他们通过技术、大数据和运营规则提高作弊门槛,设立奖惩机制并定期筛查,并向司法机关举报刷单行为。2015年4月和8月,滴滴公司分别向北京、上海警方报案:有部分司机账户异常,存在多单司机与乘客账户重复、虚构打车交易的现象,公司怀疑可能有部分专车司机存在恶意刷单行为。2015年9月,北京海淀警方与上海普陀警方分别以涉嫌诈骗罪逮捕常某、王某等人。

2016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就曾通报,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利用虚假店铺进行恶意刷单、诈骗百度糯米团购返利补贴款的嫌疑人魏某某。

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主要负责某地级市百度糯米推广工作,签约糯米网商家和团购订单服务,提高百度糯米在该地区的知名度与应用普及率。为了提高公司流水业绩并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魏某某产生了利用负责签约商户的工作便利,诈骗百度糯米团购返利补贴款的想法。于是,他编造了一些根本不存在的商户与糯米网签订合同,使其成为糯米网商家,并让商家推出一系列标价很高,除了自己无人会购买的优惠团购活动,魏某某借此诈骗百度糯米团购返利补贴款共计9万余元。

虚假刷单,在外卖O2O市场甚至成为一个“职业”,最主要的客源来自平台上的餐饮商户,在“刷量”赚取人气指数的基础之上,他们更实际的需求是赚取平台补贴,包括饿了么、美团、百度外卖在内,谁的补贴额度高,谁就更容易受到刷单群体的青睐。

2016年4月至6月,在短短2个月时间内,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田某为骗取外卖平台每单几毛钱到几十块不等的订餐补贴,在两个月内疯狂刷单400余万元,获利57万元。其间,李某、张某先后三次向田某汇款4万余元,以“表示感谢”。直至7月26日,这家位于上海金沙江路上的网络订餐平台公司向上海警方报案称,四川成都分公司存在大量恶意刷单的情况。警方接报后,立即开展侦查。2016年下半年,警方捣毁该刷单团伙在成都当地的作案窝点,缴获400余部作案手机,发现下游有若干刷单成员。2016年11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田某先后落网。到案后,三人对通过网络订餐平台骗取订单补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虚假刷信誉,更为司空见惯

虚假刷单骗取平台补贴入罪无可置疑,然而,除此之外,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更为司空见惯、处于灰色地带的虚假刷信誉现象普遍存在,界限也颇为模糊。

2016年12月,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作出一起虚假刷单案件判决,杭州发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6人为他人进行“网店代运营”、虚假刷信誉的行为被认定为诈骗罪,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据徐恩义介绍,“网店代运营”、虚假刷信誉案件并非个例,支付交易中刷单情况普遍存在,因定罪量刑有一定标准,真正触犯刑法的案件并不多。

网店如何在短时间内提升店铺信誉,是很多卖家在一开始就遇到的生存问题。有些商家剑走偏锋,通过刷单提高信誉。记者在搜索引擎输入“刷单兼职”,屏幕上便出现了大量的刷单兼职招聘信息,内容几乎一致:“学历不限,工作时间自由,兼职全职都可,每天收入在100元至300元不等。”要求高一些还会附上一句:“要有一定的刷单资源,否则勿扰。”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刷手表示,刷手要先“入会”,缴纳一定的会员费后便可“进房”,“房间”如同自选超市,数百条单子滚动播出,供刷客挑选。每个单子都在显要位置标明了佣金数额,从种类来看,有远程单、注册单等。登录进去的会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等级,自愿选择想做的单子。付款是由专人远程控制刷手的电脑,然后用自己的支付宝或网银付款,不用刷手垫钱。当然,没有专人操控的时候,也需要刷手自己垫钱,刷单成功后,商家便将本金和佣金一起打到刷手的账户里。因此,作为刷手,还需要准备几百块或者更多的流动资金,没有流动资金做不了任务。

这名刷手告诉记者,他此前接到过的任务是进店拍一件价格198元的男式短袖T恤。“不过,你不能直接搜索这家店,因为会留下痕迹,容易被电商平台监控到。你必须先搜索‘短袖T恤男’关键词,然后再去找到这家店。”

在知乎上,对于网友“刷单兼职是真是假,如何辨别真假”的提问,一个名为“索炀”的网友回应:“作为一个交过298元会费并且成功进会的人给你忠告:不要做。”他一口道出自己的血泪刷单史:“几十人同时抢单子,你很有可能抢不到,而且那个任务群最多的时候大概一天两到三单,但是情况更多的是几天都是同一个单子,而且刷过的不可以再刷,并且一单的利润差不多是两元到五元。我刷了几个月,把本钱刷回来后再也没做过了。因为为了并不丰厚的利润,一直给黑心商家好评,欺骗消费者,不值当。”

多管齐下,守住网络金融交易安全

通过刷单的方式,商家的宝贝在各个刷手的操作下,很快就能达到几千上万的交易量,短时间内就会成为爆款。“只要你能干,任务是海量的。”这是商家鼓励刷手时最常用的一句话。

新注册的商家信誉度低,大都会通过刷单的方式提高信誉度,吸引网购消费者。通过这样的方式,买家在搜索商品信息时,商家的宝贝信息显示在网页前端的可能性更大。

那么,对于商家而言,除了成为“爆款”这样的目标外,还有哪些动因令他们乐此不疲呢?据悉,某大型电商平台每年会开设多个会场,不同会场间会有晋级机制,顺序为从低到高晋级,按会场从低到高依次为:行业分会场楼层——行业分会场海景房——主会场楼层——主会场海景房。也就是说,只要卖家在业绩上表现良好,即有可能从低等级的会场晋升到高等级的会场。进入会场才能有充分的曝光和流量,这使得商家们都想拼命挤进去。

据了解,晋级的标准有两条:第一,预热期间,活动当天都会以小时为单位进行“赛马”,全店加购金额高的店铺将获得优先展示机会;第二,店铺成交越高,上会场的机会越多;反之则越少,甚至取消会场资格。在这样的规则之下,不少商家为了脱颖而出,获得主会场的展示机会,不惜重金进行刷单,使刷单成为登上舞台的便捷通道。

对此,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邓楚开表示,事物具有两面性,规则亦是。规则成就电商奇迹的同时,也在滋生刷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虽然不少网络平台纷纷出台处罚机制,誓言严惩刷单,但自身机制问题使刷单无法根除。另外,“为提升信誉刷单”目前已经成为不少商家的普遍行为,甚至成为某些企业打广告的手段。

对于这种“网店代运营”、虚假刷信誉的行为如何定性?邓楚开认为,从网络上披露的案件事实看,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虚假广告罪。互联网金融业务几乎全部在网上完成,交易对象不明确、交易过程透明度低,都加剧了金融管理部门调控和监管的难度。从目前来看,需从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的安全体系、风险管理体系、法制体系和监管体系入手,防范互联网金融漏洞和风险。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封跃平律师认为,《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刷单行为违背基本的诚信原则,商家虚构事实,可能涉嫌消费欺诈及不正当竞争,违反法律规定、行业要求及道德准则。2017年6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规定了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兴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规定,网民应当遵纪守法,规制自己的言行,努力维护网络金融交易安全。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周振杰认为,对于刷单骗取优惠补贴现象,一方面,执法与司法机关应在法律许可范围内,通过提请立法机关解释法律,将违法行为纳入制裁范畴;另一方面,被害方也应加强防范,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主动采取法律措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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