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享电单车,深圳交警发话了:按现在规定肯定要罚

南方+ 记者 2017-01-05 20:57

互联网出行搭上共享经济的快车,对不同出行工具,监管部门也表现出不同态度。最新产品是共享电单车。1月5日,深圳交警在回应网友时表示,骑电单车按现在规定肯定会被罚。  

一款名为7号电单车的共享电单车开始在南山科技园出现,这款电单车类似于正在红火的共享单车摩拜,被装上充满电量的电池,使用时最快时速20km,续航里程达30km,以按里程计费。有电子锁和GPS定位,利用app可以扫码开锁使用付费。  

1月5日是该产品深圳投入运营第一天,在南山科技园出现后,开始在网上传播。  

但是,可能运营者不了解,深圳目前对电动自行车实行限制行驶政策。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1月1日起,深圳大面积24小时电动自行车(即电单车)限行。而且,在深圳市范围内,除了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才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措施限制。  

为此,深圳交警在看到网友关于7号电单车信息后表示,“按照现行规定,(骑电单车上路)肯定会被罚”。  

7号电单车属于北京天和亿科技有限公司,记者尝试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联系其相关人员,并没有获得回复。  

相对而言,深圳交警对共享单车的态度就不一样。12月中旬,深圳市交警局与摩拜单车2016年12月16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强摩拜共享单车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联合声明》,这意味着深圳成为全国首个规范管理互联网共享单车交通出行秩序的城市。  

深圳交警对外称,对于非机动车乱停放影响他人通行的,将处以20元的处罚,建立“深圳交警自行车用户诚信平台”,将自行车用户遵守交通秩序等文明信息纳入其中。  

【校对】谢日强

编辑 陈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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