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违法千万别掺和!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佛山今年判了342人

南方+ 记者 2016-12-30 10:29

12月29日,佛山中级法院通报该院2016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据统计,2016年五区法院共审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128件306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05人,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37人。

全市审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案128件

2016年佛山五区法院共审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128件306人,审结案件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273.35万元。审结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05人;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237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涉案被告人被判处非监禁刑20人,审结案件诈骗总金额18599406.59元。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进入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呈现数量多、案情复杂等特点。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跨地域跨国境作案,流窜取款,作案手段科技性强,电子证据碎片化,致使证据收集不全面;被害人人数众多,分布广泛,有的被害人没有报案或不愿意指证,导致不能全面查实诈骗金额;非接触犯罪模式、单线联系作案方式增多,导致共犯难以认定等,在一定程度上为法院定罪量刑增加了难度。

私家车内装设备发送诈骗信息

此外,法院还通报了赖某破坏公用电信设备案。2015年8月,陈某(另案处理)租用赖某私家车,并表示会在车上安装设备发送信息。

次日,三名男子(另案处理)与赖某在上述车辆内安装了发射设备,并提供了一台安装有发送信息软件的电脑,开通网上投注百家乐、牌九、彩票、电子游戏等。双方约定由赖某使用上述设备发送该信息,对方每日支付相应的报酬。此后,赖某每天驾驶该车在顺德区大良街道附近活动,沿途不断发射电信干扰信号并发送预设短信。自2015年9月1日至10月15日,赖某使用上述设备成功发送信息297903条。

经统计,2015年10月12日—15日,顺德大良约有23877人次的用户受到伪基站的影响,该基站覆盖区域内,造成受影响小区的手机,在一到数分钟内无法正常通话、上网、收发短信。顺德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赖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针对上述案件,佛山中院建议通信运营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手机卡实名制审核,严格执行有关主叫号码传送规范,不得擅自隐示或非法更改传送的主叫号码,不得为非法经营提供技术条件,及时为防骗“防火墙”打补丁、早升级。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唐梦

【通讯员】吕慧敏


编辑 王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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