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有官员洗个脚花掉公款1万4千余元,被严重警告处分

南都 2016-12-25 16:01

昨日(12月24日),省纪委官网“南粤清风网”通报六起基层领导干部“节日病”问题,涉及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接受公款旅游安排,公车私用,违规发放补助,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报销等问题。

近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省委、省政府对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节日病”提出具体要求,强调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

湛江镇食品站主任浴足违规报销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期间,湛江廉江市和寮镇食品站主任黄仁军等4人借出差之机,多次在廉江市某休闲场所浴足,共消费14648元,在单位违规报销,造成不良影响。中共廉江市纪委给予黄仁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站会计钟其欣、出纳莫小雄和职工陈英贤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编辑 李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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