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钥匙两次入室盗窃 行窃时被屋主抓获

南方+ 2016-12-20 14:40

男子宋某捡到他人出租屋的钥匙,随即进入出租屋盗窃得手。时隔一个月,宋某再次来到该出租屋盗窃,刚拿钥匙打开大门,屋主正在房内酣睡,被抓个正着。金湾法院近日审理此案,宋某因盗窃罪被判拘役。

经金湾法院查明,今年6月的一天,宋某在其租住的红旗镇小林某出租屋一楼停放自行车的地方,捡到一串标记有“503”字样的钥匙。7月1日,宋某来到该栋出租房5楼,用钥匙打开503房门进入房内,找到屋主冯某的钱包,盗走现金人民币500元。

7月13日,宋某再次用这把钥匙打开503房门,进入室内行窃时,被正在房内睡觉的冯某抓获。

金湾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第二次盗窃中,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宋某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珠江晚报)

编辑 胡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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