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男子贩卖K粉 公厕内交易被抓获

南方+  2016-05-12 11:23

一90后男子非法销售K粉给他人,构成犯罪。日前被金湾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5年8月12日14时许,被告人梁某和黄某(另案处理)一同到郑某(另案处理)的家中吸食K粉,其间被告人梁某通过微信发送毒品K粉的照片、视频给黄某琛,询问黄某琛要不要K粉,黄某琛回复称要买价值人民币200元的K粉,双方约定在珠海市平沙镇坪苑花园附近的公厕内交易。随后,被告人梁某从黄某存放于郑某住处的毒品中拿走3袋K粉,并将之拆分成4 袋。当日17时许,被告人梁某去到上述约定地点,将3袋K粉交给黄某琛,并收取毒资人民币200元和交通费人民币30元。交易完毕,黄某琛拿出其中的一袋K粉与被告人梁某以及在场的黄某一同吸食。吸毒后,被告人梁某等人在公厕外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被告人梁某身上查获苹果牌手机一部、白色结晶粉末状物质2袋和人民币230元;在黄某琛身上查获K粉2袋。

经鉴定,从被告人梁某身上查获的白色结晶粉末状物质中检出氯胺酮成份,净重共1.23克;从黄某琛身上查获的白色结晶粉末状物质中检出氯胺酮成份,净重共1.92克。(珠海特区报 刘雅玲)

编辑 胡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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