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轮红包来袭!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本周日继续~
年终岁尾,正是职场人盘算着跳槽的高峰期。这个时候,多少“上班族”那颗躁动不安的心,还彷徨在跳与不跳、年前跳还是年后跳的矛盾之中。
别慌,小编从多角度全方位地给你分析一下跳槽这事儿,看完你就心中有数了。
跳槽前要从着4个角度考虑
跳槽,究竟是年后跳,还是年前跳呢?一般人会想当然认为年后跳好,因为可以踏实地拿到年底奖金和老板红包。但其实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单纯从短期经济利益看,是该年后跳。可是放长了看,放到职业规划来看,就要另有斟酌了。
根据企业情况打算盘
如果目前和要跳的公司都不理想,跳不跳都没太大意思。那就还是踏踏实实干到年底,拿到奖金和红包,年后再说。
而根据经验,往往十月份就开始大量招聘高管。所以年前大量招聘高管的企业往往是优秀的企业,尤其是北方的企业家,往往不在乎年关这两三个月的低效益期。因为这时候老板把人才吸引来了,经过培训和文化的认同过程,春天来了正好大干。这时,建议你不要贪恋年底那点奖金和红包,还是年前勇敢地跳过去。
根据个人阶段打算盘
一个人如果在同一个单位工作年限低于2年,往往被看做“不够忠诚”;而不到一年,可以被视为“稳定性差”。如果一个人在同一个企业年限超过5至8年,而岗位较低,薪资平平,这样的人反而没有竞争力。在同一个公司同一个岗位上,工作3至5年,如果职位没有上升,薪资没有大涨幅,应该考虑内部转岗或者外部跳槽来增值,否则个人的价值和能力不进则退。
如果选择混日子或者安于现状,这样的日子持续超过2年,一个人的锐气将被磨平,再想重拾当年的雄风,很难。这样的状态下跳槽,你很难有信心去博得一个更高的职位和薪水。因为,企业更喜欢充满激情,充满创造力的头脑,而不是一个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心态。
根据老板红包打算盘
员工会认为,老板年底发奖金和红包是对过去一年成绩的肯定。但是老板不一定是这样想的,甚至刚好相反,老板发红包是继往开来,更重要的是他对你未来的期许。年底红包给你的比别人大,是希望你未来做更大的贡献。所以红包当中,更大的比重成分是对你未来的预期。
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想着年底拿了红包年后跳槽,一般情况下你年底的红包就比应该拿到的少一些。因为正常情况下,职场人一旦有跳槽想法,往往就难免表现出来了,所以年底的红包肯定比你预期的要低。因为老板对你的未来没有预期了。
也许你会考虑:“我正是想通过制造跳槽迹象,要挟老板给我大的红包,以便留住我。”但老板根本不会这样考虑,老板一旦看到你心要动,或者有所行动,表面上大家都说得过去,其实在年底的红包和奖金里面已经大打折扣。
所以你千万不要拿想跳槽来要挟老板给你涨工资、发更多的红包,你一定要明白老板发红包的目的是什么。
根据人生规划打算盘
年底的奖金和红包,对每一个职场人都是很现实的东西。但是在年关跳槽的问题上,一定要全面系统考虑,要放在自己职业发展全过程来考虑,放在整个职业生态环境当中来考虑,放在整个人生的棋局中来考虑,不要简单地为了这年终的红包。
不然,你也许得到了大红包,但同时也得到了职业发展的沉重的包袱。年终岁尾跳槽的关键时期,关系的不仅仅是年底的奖金和红包,而且关系到你未来职业生涯的问题。
跳槽勿触碰这些法律底线
综上所述,跳槽是个技术活,必须得做好全面考虑,除了上述问题,还涉及到了不少劳动法知识,比如经济补偿金等。今天就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看,我们跳槽的时候要注意哪些劳动法问题。
1.首先,跳槽之前注意是否和上家签有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的服务合同。如果没有,那么原则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仍然需要注意,获取了上家的商业秘密是需要保密的,没有竞业限制,并不意味着对上家所承担的保密义务终止。
2.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虽然看起来只有二字只差,但是有本质区别。竞业禁止主要是在《公司法》中规定,竞业限制则是在《劳动法》中规定。前者是法定义务,后者是约定义务,相应的区别可以参考法律条文。
3.如果已经有和上家签订了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竞业限制的内容,需要分析三种情况:
A.自己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不是,这样的竞业限制是否有法律效应是可以争一争的;
B.竞业限制的范围、时间、地域等约定是否清楚,有没有漏洞;通常竞业限制不得超过2年;
C.最重要的,竞业限制有没有约定补偿,如果竞业限制没有补偿,则限制无效。
4.处在要职的员工在加入下家的时候,如果能和下家签署一个补偿协议【因加入下家工作而被上家因违反保密或者竞业限制的追索的损失由下家承担】这个当然是对自己的最佳保护。不过往往是下家会倒过来要求此类员工承诺没有违反任何和上家的协议或者义务,这个时候需要小心谨慎的研究自己的合约义务和法律义务,防范法律风险。对于那些年收入较高或者掌握核心技术的人员,如果在不得不离职的情况下,建议先找个劳动法方面的律师咨询,提前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5.以为给员工解决了户口,就可以约定服务期吗?
在北京、上海等一些一线城市,很多单位以可以解决户口为吸引人才的招聘手段。这确实受到劳动者欢迎和青睐。而单位一方为了留住人才,会跟雇员约定服务期或违约金。
需要说明的是,单位只有为雇员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能与雇员约定服务期。解决户口,并不符合上述条件,故不能约定服务期,违约金自然也不能约定。
来源 | 劳法聚焦
编辑 | 叶灿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