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民赶在元旦前处理交通违法
我市公安机关开展的“春雷·风暴”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涉摩托车、涉牌证、涉酒、涉案违法犯罪,在打击涉摩托车交通违法重点工作中,摩托车多次违法未处理也是此次行动的打击重点!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分批曝光我市100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摩托车及车主名单。以下是第一批的名单:
摩托车多次违法未处理是怎样形成的?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属于过失型。统计发现,大部分车主或驾驶人对刚开始产生的几宗交通违法未引起重视,能拖就拖,导致违法积累得越来越多,等到摩托车到达年检期限时,由于摩托车还有交通违法未处理,导致无法办理年检业务,一些车主或驾驶人见到有自己的车辆这么多交通违法未处理,干脆不参与年检,形成了恶性循环。
第二种情况属于恶意型。个别车主或驾驶人明知车辆有交通违法,但根本不打算处理,抱着交警不会查到自己头上的想法,不将车辆开去年检,也不买交强险,放任车辆的违法状态持续。并且在平时驾驶车辆时毫无顾忌,横冲直闯,实施交通违法好像吃家常便饭,车辆的交通违法也越积越多。
摩托车存在多次违法未处理有什么危害?
放纵违法会导致车辆被强制注销,失去保障
车辆多次违法未处理,积累越多办理难度越大!尤其是明年元旦开始全面记分后,继续这样习惯违法的话,驾驶证12分很快就会被扣光了,久而久之就会导致车辆脱栓,而三个周期不年检,车辆就会被强制注销!与之伴随的很多还会因此买不到保险,使车辆失去保障。如果趁早处理违法,提醒自己驾驶时遵章守规,则会形成良性循环,使违法越来越少,最终受益的还是自己。
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上路交警可扣车扣证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确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机动车。
根据省条例的要求,我市交警部门将采取多种方式查处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对于其他车辆和行人来说,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是一种潜在的威胁,所以,交警部门除了实施日常查处方式之外,还将其列为“春雷·风暴”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力争通过集中的整治,清理掉这些安全隐患!
以下是近期“春雷·风暴”行动中查处的部分案例:
1、11月17日,蓬江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拦截了一辆牌号为粤J222KH的男装摩托车。经查,该车存在135宗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年审且司机无法提供驾驶证。
2、11月18日下午,蓬江交警大队民警在设卡中,发现一辆牌号为粤J927K6的女装摩托车在拥挤的道路中胡乱穿插,形迹可疑。经截查,该车存在160宗交通违法未处理,且达到报废标准以及无年审、无保险。
3、12月8日上午,蓬江交警大队荷塘中队民警在荷塘电信岗设卡,查获一辆有222宗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摩托车,民警扣留了该摩托车,并将该驾驶员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4、12月2日20时许,江海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东海路吉田岗附近路段执勤,查获一辆甘AN4494的三轮摩托车,该车从2015年12月份至今有175宗违法未处理。
5、12月1日上午,新会交警大队崖西中队民警在崖门镇工业区路段查处粤JE***F号二轮摩托车,发现该车辆有24次违法未处理记录,且逾期未年审,未购买交强险。执勤民警当即暂扣该二轮摩托车,并敦促驾驶员冯某尽快处理。次日,冯某到崖西中队处理了所有违法记录和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并完成对车辆检验,交警部门在发还其二轮摩托车的同时,对冯某进行法律教育,告诫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怀侥幸,罔顾交通安全肆意违法。
6、12月8日上午,新会交警大队民警在大鳌派出所门前路段截查一辆由梁某驾驶粤J3***5号二轮摩托车,经查该车辆有32宗违法行为未处理,交警部门依法将其车辆予以扣留。
提醒:奉劝多次违法未处理的车辆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交警部门近期会采用全方位措施对问题车辆进行清理,智能交通系统查缉、路面查扣、或直接进厂矿企业、停车场查扣!
来源:江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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