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车主速看!下月起交通违法实行全面记分,未处理的抓紧了!

惠州观察 2016-12-08 14:20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最近下发的《关于严格落实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从2017年1月1日起落实严格记分、全面记分管理规定:广东省所有地区、所有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应记必记。7日,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答疑。

据介绍,对交通违法实施全面记分并非新规,全省贯彻全面记分制度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2013年1月1日,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在广州、深圳、东莞三市先后开展全面记分,同时对中型及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落实全面记分,还对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分,以上记分措施取得较好效果。

为更好地遏制交通违法行为高发态势,相关管理部门决定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培养广大驾驶人遵章守法的良好习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对于全面记分,市民要注意两点,一是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无论通过什么渠道处理都要全面记分,包括终端机、违法处理窗口、手机APP等。二是2017年1月1日起是指交通违法处理时间,而不是交通违法产生时间,也就是无论你的违法行为是在该日期之前或之后产生,只要你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去处理的,就要实行记分。”据市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必须当事人本人亲自前来接受处理。当事人要在处罚决定书上的被处罚人签名栏签名并加按手印,对于单位车辆,要求当事人提供单位证明或委托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此外,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有异议的,可通过行政复议的程序向交警支队执法监督科法制办公室提出复议,经审核确有错误的依法予以撤销。

此外,市民还需注意在终端机上处理交通违法罚款和记分是有所限制的。一是中、重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营运客车、出租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不可办理;二是罚款超过200元或记分超过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可办理。

撰文|南方日报记者 林文通 通讯员 彭欣

编辑|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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