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五年来2868人违纪受处分,80名县处级干部被查处

西江日报 2016-12-15 09:47

五年来,肇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人力、精力用到监督执纪问责“刀刃”上,聚焦主责主业,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着力提升纪律审查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高压反腐不松懈:

五年来2868人违纪受处分

怀集县政协原副主席石丽奇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肇庆市人社局原局长谈郁平利用干部选拔任用职权谋利受贿,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广宁县螺岗镇大塘村委会原支部书记、主任余宝英,因侵吞扶贫物资,被立案审查……无论是地方、部门“一把手”,还是基层干部,只要是敢触碰纪律红线,我市纪检监察机关都绝不手软,重拳查处。

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077件(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129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80人;结案2938件,处分2868人;移送司法机关121人,持续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盯紧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

其中,我市重点查处了盗采西江河砂“保护伞”系列案、市科技局原机关党委书记徐培春、封开县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欧植深、德庆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黄平、四会市委原常委兼统战部长李国荣等一批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震慑效应更加明显。

“惩治腐败对改善社会风气、提升群众对党的事业的信心、对肇庆追赶型发展事业的信心,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中共肇庆市委党校副校长李克胜认为,我市近年惩治腐败力度非常大,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执纪监督力量强:

70%以上人员参与办案

随着近年正风反腐力度不断加大,明目张胆的腐败有所收敛,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以更隐蔽的方式顶风作案,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和惩治腐败难度加大。为此,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推进市县巡察工作等方式,挖掘违纪线索,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基层线索排查使乡镇纪委工作任务大增。为此,我市推进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不仅完善硬件设施,还在队伍上确保纪检人员专职专干,有效提高了基层纪委办案能力。此外,我市还通过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确保执纪监督力量占人员编制70%以上。

案件审理是查办案件的终结阶段,关系到对违纪人员的处分是否恰当,纪律能否得到正确执行。案件数量增多,也给审理工作带来压力。“市纪委自主研发了纪检监察案件审理规范化电子系统,在全省率先运用政务专网技术,实现案件审理信息化、规范化、智能化。”肇庆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主任张多兴介绍,审理信息和文书通过专网传输,审理人员按照系统提示便可以按照程序和时限完成审理,效率大大提高,而且实现了案件申诉“零变更”,确保案件定性处分准确。

抓早抓小成常态:

全市开展谈话提醒6055人次

“希望你们从这件事上汲取教训,今后强化责任意识,把财务工作做细做实,不让类似的事情发生。”近日,在四会市江谷镇,该市纪委工作人员正对一名村委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在农村基层“两违”线索排查工作中,该村被发现违规向2名已故村干部发放离任补贴。从谈话室走出来,该村委支书深有感触地说:“感谢组织及时指出问题,否则我可能会违纪,后果不堪设想。我一定加强整改,把工作落实到位。”

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惩治腐败的同时,也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实践“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

据了解,近年,全市开展谈话提醒6055人次,其中地厅级26人次,县处级619人次,乡科级2523人次,一般干部2887人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目前,抓早抓小约谈在全市各地各部门常态开展,并形成了工作机制,明确将廉政谈话纳入年度“规定动作”并实行台账管理,定期回访监督整改情况,确保抓早抓小达到实效。

在严肃处理违纪行为的同时,市纪委坚持实事求是,贯彻“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原则,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

五年来,我市为2288名收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信访反映的不实问题,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记者】伍欣琦

编辑 林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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