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纪委通报7起国企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

羊城晚报 记者 林园  2016-10-18 12:59

近日,深圳市纪委通报了7起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将不断加大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持续震慑。

振业集团原董事长李永明涉嫌受贿,并且还对抗组织调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案款已被追缴。深物业原副总经理李子鹏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案款已被追缴。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刘某安排原副总经理韩某以虚开发票报账的方式套取公款送礼,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问题,刘某和韩某作为主要责任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2年至2015年间,巴士集团原副总经理黄志强利用职务便利,为某汽车配件公司承揽深圳巴士集团的汽车配件服务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该公司款项,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案款已被追缴。2015年,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观澜汽车站原站长童某和该车站出纳叶某分别因非法侵占国有资产,挪用巨额公款被查处。


编辑 李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