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唯一救护车作专车用,贵州一乡卫生院院长被撤职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6-12-11 06:00

(资料图)

近日,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该县后坪乡卫生院院长王坤强长期将卫生院唯一的一辆120急救车作为自己的专车使用,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今年3月22日,沿河县监察局收到举报:后坪乡卫生院院长王坤强在春节期间私自驾驶卫生院急救车回家过年。县监察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 2015年2月16日,王坤强违规驾驶单位急救车回沿河县城过春节,2月22日将车开回后坪乡卫生院,并在单位报销了春节期间花费的280元燃油费用。此外,调查组还发现,2013年12月中旬,王坤强违规驾驶单位急救车到沿河县城开会,并借机将车开到沙子镇办私事,在途经黄家洞路段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一直隐瞒未报。

调查组相关人员介绍,作为救护专用车辆,该卫生院并没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据该乡卫生院相关工作人员反映,王坤强任该乡卫生院院长后,长期将急救车作为自己的专车使用,到县城开会、送材料、拿预防药都是开着急救车去。车钥匙由他亲自保管,加油修车也是他自己负责。如果有急救需要出车,需找王坤强拿钥匙。

“是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总觉得院里的急救车使用不多,有时开个会、报个材料用一用也没关系,没想到一错再错。我对不起组织和群众的信任……”王坤强懊悔不已。

“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漠视纪律和规矩,将公用急救车辆专为自己所用,顶风违纪、性质恶劣。”该县相关负责人说。最终,沿河县监察局决定给予王坤强行政撤职处分(降低一个岗位等级)。

编辑 洪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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