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官员上班期间经营淘宝店,被党内严重警告
安徽纪检监察网站 2016-12-06 19:42
一、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交警支队原支队长宋美华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经查,2013年4月份左右,宋美华安排下属阮某某,到黄山用公款购买11.2万元“太平猴魁”茶叶用于送礼。另外,宋美华在任交警支队长期间,存在收受下属魏某、王某某、彭某某等人礼品礼金等严重违纪问题。2016年8月25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宋美华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9月14日,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宋美华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市第四人民医院原院长李泽爱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经查,李泽爱在担任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及退休后,收受他人购物卡、储值卡共计7.47万元;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计76.75万元和0.1万美元。2016年9月8日,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李泽爱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市总工会副调研员李良友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4年6月,合肥某商会负责人金某某得知李良友在市总工会任职,便邀请李良友为商会做一些文书工作。此后,李良友便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为该商会写总结、汇报等材料,并帮助更新网站信息。该商会每月支付其报酬0.4万元,李良友共计领取报酬8.4万元。2016年11月7日,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良友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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