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拆掉猪舍 我给你奖励 凤凰镇政府:为保护水源地

西江日报 2016-12-08 10:19

即将要被拆除的猪舍。西江日报记者 杨丽娟 摄

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丽娟) 12月6日,记者接到鼎湖区凤凰镇高鹤村委会村民的电话,称他们响应政府的号召不养猪了,但部分猪舍能否保留用来放杂物,同时也希望得到相关的奖励。记者前往采访了解情况。

当天下午,记者从凤凰镇路口一直进入该村委会,沿路不时会看到“禁养区”的牌子立在道路两侧。道路两边的猪舍有些还养有猪,有些则没有了,只堆放有杂物。

在高鹤村委会的公告栏上,记者看到了一则公告,其大致内容是:根据《鼎湖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凤凰镇打造“无猪镇”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水资源保护,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镇145平方公里范围已列为畜禽禁养区。根据《鼎湖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奖励方案》规定,各养殖户在11月30日前签订协议,并自行拆除栏舍的,对栏舍拆除奖励150元/平方米。

对此,有村民表示拆除猪舍拿到的奖励款,不能填补当时建猪舍时的资金损失,如果不拆除猪舍,就拿不到奖励。该村委会村民刁先生告诉记者,半个月前,凤凰镇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就过来测量他家的猪舍面积。“猪舍在农村来说有很多用途,部分可以拿来堆放杂物,或改作其他用途,为何一定要拆除呢?”刁先生说道。

就此,记者联系了凤凰镇委副书记钟伟杰。他告诉记者,凤凰镇属于水源地,为保护青山绿山,保障民众的饮水健康,根据鼎湖区相关文件要求,凤凰镇被定为畜禽禁养区,并对镇内的养猪户实行拆除猪舍和搬迁猪只进行奖励。“如果养殖户按要求拆除猪舍,将会有相应奖励。如果不拆除,就没有这个奖励。”钟伟杰说道。

“凤凰镇是一个水源地,同时也是一个自然风景区,我们不能以牺牲环境来发展农村经济,应该发挥凤凰镇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优势,用旅游产业和生态产业来带动农民致富。”钟伟杰说道。


编辑 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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