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将暂停水资源考核不合格地区新增取水计划审批

河源日报 记者 黄世军  2016-06-21 09:33

近日,河源市政府官网发布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下称《办法》)。《办法》指出,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要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本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承担主要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未来15年每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0亿立方米内

河源市政府将对各县区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指标考核和工作测评两部分,重点考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其中,考核指标分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大项共6个指标。这三大项也是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

《办法》中具体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目标1个指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3个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跨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2个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

记者看到,2016-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20亿立方米。各县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具体为,源城区2.61亿立方米,东源县3.12亿立方米,和平县2.34亿立方米,龙川县4.7亿立方米,紫金县4亿立方米,连平县2.73亿立方米。在用水效率控制目标上,全市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要比2015年下降35%,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45%.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上,全市202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达到90%.

从全省情况来看,河源在同级地市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要求下降幅度最大,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要求最高。

相关项目安排优先考虑考核优秀者

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办法》提出,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区人民政府,河源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

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而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抄送市水务局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

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6月16日,省考核组对河源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了考核。记者获悉,去年,河源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均达到省规定要求。

 

编辑 李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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