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纪委通报两起党员严重违纪案例,两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原来他们犯了这些事...

珠海发布  2016-11-29 18:12

昨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廉洁珠海”通报了两起党员严重违纪的案例。通报称,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原职工李新华、拱北中学原报账员陈明刚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内容:

李新华在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工作期间,违反生活纪律,吸食毒品成瘾,情节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占为己有,涉嫌犯罪。陈明刚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套取财政资金据为己有;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账外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资金。其中,利用职务便利套取财政资金据为己有的行为涉嫌犯罪。

通报指出:

一、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原职工李新华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指出,李新华身为中共党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上述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香洲区纪委常委会议(香洲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新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用人单位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给予其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拱北中学原报账员陈明刚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陈明刚身为中共党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上述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香洲区纪委常委会议(香洲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明刚开除党籍处分,由主管单位香洲区教育局给予其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 李啸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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