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记者 吴笋林 2016-11-25 09:27
广州黄埔区、南沙区、增城区检察院11月16日依法分别对广州市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南沙区黄阁镇政府、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事项,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是2015年7月广州被确定为广东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以来,首次集中对外披露的三宗行政公益诉讼案例。
黄阁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书未采取任何行动
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2010年5月黄阁镇党委原书记陈某某(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提起刑事诉讼)滥用职权,通过镇政府下属集体企业黄阁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入股华星酒店,变相低价出让土地,造成国有资产损失9000多万元。黄阁镇政府作为黄阁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主管部门,应对该公司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承担监督管理职责,但在国资流失长达6年时间,没有依规履行监管职责。
6月15日,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向黄阁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黄阁镇政府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黄阁镇政府收到建议书后至今未采取任何行动,国家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的状态。
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收到检察建议书不作出处罚
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2013年3月至9月,男子赖锦根在未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到增城区派谭镇亚口冚村砍伐杂树。经鉴定,被砍伐林木树种为软阔类,林木是水源涵养林,面积3.1亩,砍伐方式为皆伐,蓄积量为11.1632立方米。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未对赖锦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2015年12月15日,检察机关向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及时对赖锦根滥伐林木行为做出行政处罚,该局没有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和社会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的状态。
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对无牌饲养场查处不力
广州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散小乱"畜禽饲养场专项整治中未依法履职,九龙镇地区尚有62间无牌生猪饲养场均未查处。这些生猪饲养场位于居民区附近,使用胶轮胎、胶袋作为燃料烹煮潲水,散发出恶臭气味,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排泄物、污水直接排放入附近池塘或下水道,污水粪便横流,已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
5月10日,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无牌生猪饲养场进行查处并作出相关行政处罚。但目前仅查处其中8家无牌生猪饲养场,无牌生猪饲养场数量却增至89家,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链接
谁有资格发起行政公益诉讼?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提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试点地区确定为北京、内蒙古、广东等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期限为两年。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15年7月,广州被确定为广东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后全市11个区的基层检察院均在本辖区内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开展前期审查,分别通过支持起诉、直接起诉、督促履职等方式,办理多宗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多件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
█解读
行政公益诉讼有什么效果?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说,检察机关发起行政公益诉讼,是让权力受到监督制约,是减少权力被滥用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特定领域的行政机关不作为或乱作为进行监督、督促履职甚至直接起诉,可以有效防止行政权的滥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行政机关不作为、不履职,谁去告呢?百姓个人势单力弱,很难抗衡。但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力量强大,解决了制衡的问题。徐松林认为,由检察机关发起行政公益诉讼,是一个非常好的探索试点。
行政机关败诉后果怎样?
徐松林说,行政机关一旦在行政公益诉讼中被法院判决败诉,除要承担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履行相应的判决义务外,一般在行政上可能还会引发上级行政机关的追责、处理。败诉行政机关的一把手或相关责任人也有可能在行政绩效考核中被记上一笔,其任职期间的评价、职务升迁可能都会受到影响。
什么情况下行政公益诉讼?
广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官邱正文此前介绍,检察机关在发起公益诉讼前,必须先履行诉前程序,如调查了解、沟通、协调、督促履职、发出检察建议等。只有在行政机关不回复、不履职,或者回复了但不履职、履职不到位、怠于履职等情况下,也就是出现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懒政现象时,检察机关才会发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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