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全家贪腐的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当庭认罪并为儿子辩解

南方+ 记者 刘冠南  2016-11-21 22:37

去年5月2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宣布黄柏青、黄晖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被同时终止。当日,这对父子同被移送司法机关。

黄柏青历任惠州市常务副市长、广东省水利厅厅长、广东省扶贫基金会理事长等职。在其落马前后,牵连出一批下属和企业老板。

今年以来,涉及黄柏青贪腐案的行贿人一个接着一个受审,深圳、惠州、广州的法院系统,先后审理了十多个案件。黄柏青的“贪腐朋友圈”也随之被逐步曝光。

广东省纪委相关反腐警示教育片披露,黄柏青严重无视党内制度和国家利益,甚至妄图避开公开招标出让核电站的特许经营权,其主要家族成员共同贪腐,总计涉案金额接近2亿元。

11月21日上午,黄柏青本人也站在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法院对这位正厅级干部的受审情况进行了网络庭审直播。

检方指控27宗受贿,黄柏青认罪、只为儿子辩解

11月21日上午10时,62岁的黄柏青头发花白、一身青衣出现在法庭上。他精神状态良好,回答问题时思维清晰。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称, 1992年至2014年,被告人黄柏青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广东金宝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27个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水利工程承包、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事宜上提供帮助。其直接或者通过其儿子黄晖、妻子陈某等人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212.5万余元,港币2579.3万元,美元8000元。

“检察机关指控你有27宗受贿,你有没有异议?”法官问。

“指控的基本事实都存在。但是我通过我的儿子黄晖收受的几笔钱款,他是不知情的,他不知道当事人找我办什么事,我也没有告诉他,我只是叫他收钱。”黄柏青这样回答。

记者现场看到,黄柏青为自己辩解得少,但是对于涉及儿子的部分则进行了详细辩解。

黄柏青认为,所有问题都应由他自己承担。 然而他的辩护律师却恰恰相反,认为黄晖收钱的事不能算在黄柏青身上。辩护律师当庭为其作了罪轻辩护,认为起诉书部分指控定性有误,或者金额有误。

重大工程变“分猪肉”,非法采砂“禁而不绝”

2006年,黄柏青调任省水利厅副厅长,不久后升任水利厅厅长。

省纪委办案人员介绍,面对省水利厅内“互相勾结、各取所需”的“潜规则”,黄柏青不仅没有大力整饬,扎紧笼子,反而更进一步将这种“潜规则”发展为“明规则”,“利益分割”成为系统内的公开秘密,一个重大工程往往如“分猪肉”般在多个关系人间分配。

尤其是在非法采砂问题上,黄柏青与不法商人共同构成了黑色利益链条,致使非法采砂“禁而不绝”,河道生态与河道安全不堪重负,资源几近枯竭。

起诉书指控,2009年起,黄柏青为广东中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顾月洪以惠州市创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取得广东西江肇庆笋围标段河砂开采权、批准延长肇庆笋围标段河砂开采期限等事项提供帮助。2010年6月至2011年春节期间,黄柏青直接或通过其儿子黄晖在惠州市先后收受顾月洪贿送的广东中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30%的股份,价值人民币300万元、翡翠花瓶一只(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00 万元)、电动按摩椅一张(购买:人民币2.5 万元)、丰田陆地巡洋舰汽车一辆(购买价港币55万元),共计人民币502.5 万元、港币55 万元。

1995年至2008年,黄柏青为惠州市恒信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观城投资经营惠州肉类联合加工厂、取得广东省东江干流惠州河段独洲可采区河砂开采权等事项提供帮助。2009年7、8 月至2012 年下半年,黄柏青通过其儿子黄晖在深圳市多次收受陈观城贿送的人民币800万元。

平日“朋友圈”里权钱交易,落马后全成“狱友”

据黄柏青交代,在其担任惠州市外经贸委主任、惠州市副市长、省水利厅厅长期间,平时逢年过节收受省水利厅、省属有关企业、惠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与社会老板贿赂和礼金,至于具体收了多少次,“多得自己都记不清”。

办案人员介绍,黄柏青在最初觉得“红包”是“人情往来”,逐步放松警惕,到后来发展为“广交朋友”,赤裸裸地进行权钱交易。

黄柏青的“收钱办事”涉及工程建设、土地拍卖、河砂开采、资金分配、人事安排等多个领域,其贪腐“朋友圈”也由此形成。

记者梳理黄柏青的起诉书中的受贿类别发现,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项目有5宗;涉及水利工程的项目有7宗;涉及河砂开采项目有3宗;涉及帮助他人职务升迁、工作调动的有7宗;涉及基础设施项目的有3宗;其他以权谋私项目有2宗。

其中较为典型、单笔行贿超过千万的有两人,分别是庄恭钦和黄光升。

起诉书指控,黄柏青利用职务便利,为广东金宝集团有限公司开发惠州市“城市佳园” 房地产项目、中标惠州市马过渡河整治工程BT项目等事项提供帮助。 2009年下半年至2014年,黄柏青通过其儿子黄晖在深圳市、香港等地多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庄恭钦以干股“分红”的名义贿送的人民币1450万元,港币1350 万元。

2004年至2012年期间,黄柏青为粤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投资建设惠州剑潭水利枢纽工程、惠州县西枝江综合整治工程BT项目等事项提供帮助。2007年5月至2011年3月,黄柏青通过其儿子黄晖在深圳先后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黄光升贿送的人民币1660万元、为黄晖支付成立公司的注册资金人民币199.99万元及购房补偿款人民币500万元,共计人民币2359.99万元。


盘点黄柏青贪腐朋友圈

南方日报记者调查了解到, 行贿黄柏青并且已经进入审判程序的有:

广东金宝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庄恭钦(已提起诉讼)

广东中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顾月洪(已提起公诉)

惠州华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贵华(已提起公诉)

广东省水利厅东江流域管理局原局长李海燕(另案起诉)

惠州市水电工程公司总经理苏学灵(已提起公诉)

惠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钟日强(另案起诉)

广东省水利厅水利水政监察局东江分局原局长杨锦财(已提起公诉)

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迪领(已提起公诉)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时任该院院长张黎明(另案起诉) 

其他行贿人及单位包括:

广东省源天工程公司总经理杨峻

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光苗

粤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黄光升

惠州市恒信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观城

惠州大亚湾东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罗佑文

惠州源东国际集团公司董事长陈东京

惠州市惠城区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何道深

提拔何永鸿担任惠州市拍卖行副总经理

惠州市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丘军龙

惠州市鹏达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倪锡泉

惠州市联捷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总理朱育钦

惠州市创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伟强

广东丽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火豪

惠州市世纪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叶少光

惠州市润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容进


“老子在国内给人办事,儿子在境外大肆收钱”

在27宗指控中,黄柏青的儿子黄晖涉及其中5宗,涉案金额在5000万以上。 庭审中,黄柏青处处替儿子“揽罪”,可谓“护犊情深”。然而广东省纪委的调查显示,当年正是黄柏青将儿子黄晖拉入了犯罪的浑水之中,越陷越深。

省纪委办案人员介绍,证据显示,黄晖成为黄柏青自作聪明设置的一道“防火墙”,实际上是黄柏青与不法商人利益输送的工具。

在黄柏青的运作下,黄晖同被选为第十二届省人大代表,后又被推选为惠州市区县的政协委员。父子两人将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头衔当成“借机牟利、荫庇罪行”的“安全帽”、“保护伞”。

黄柏青利用其儿子向不法商人收钱,动辄上千万。由于黄晖取得了香港户口,还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替黄柏青洗钱,形成了“老子在国内给人办事,儿子在境外大肆收钱”的腐败链条。

除了儿子黄晖,黄柏青的妻子陈某也在其贪腐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11月18日,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原支队长杨锦财在广州中院受审,他供认,为解决自己和妻子的工作调动问题,他多次找到黄柏青,后来在黄柏青的帮助下,他调任省水利厅水利水政监察局东江分局局长。2010年至2013年,每年中秋节前,杨锦财都会在某酒楼宴请黄柏青的妻子陈某,多次替陈某支付在酒楼拖欠的账单共8.4万元,期间贿送港币3000元给陈某。

杨锦财表示,有些钱他给得并不情愿,本来是邀约黄柏青一起吃饭,由于对方工作繁忙不能如约而至,多是他的妻子陈某到场。其中有4次饭后买单时,陈某都提出让杨锦财帮忙把先前在饭店消费欠下的钱一并结清的请求。“有时候自己身上钱不够,也不好意思说拒绝,只能叫她先走,等家人或朋友送钱过来再把账给结了。”

针对黄柏青家人的涉案情况,省纪委办案人员介绍,从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贪腐齐上阵的“夫妻档”“父子兵”“全家腐”不在少数。扭曲的权力观带来病态的家庭环境,妻子没有成为“贤内助”而成了“贪内助”。黄柏青的妻子陈某曾是某银行的纪委书记、巡察组长。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她居然扭曲地认为,即使收了“红包”,只要不帮对方办事或者办一些“举手之劳”而不触犯法律的事情是没关系的,久而久之,贪欲越来越大。证据显示,陈某也成为黄柏青受贿的操盘手之一,并且有开设并管理账户隐匿犯罪所得、甚至跳到前台索贿等行为。

庭审悔过称“深感羞耻”,辩护律师指其有立功表现

21日的庭审过程中,黄柏青曾自我辩解,他认为逢年过节请客吃饭,赠送购物卡、现金等,只是人情的礼尚往来,没有意识到许多行为都已经构成了犯罪。案发后退还了约600万赃款。

黄柏青的辩护律师为其作了罪轻辩护,提出几点辩护意见。其中包括,黄柏青任广东省扶贫基金会原理事长,水利厅厅长时,为扶贫项目,大型水利工程建设付出了许多努力,希望法庭能考虑他的贡献。此外,黄柏青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属坦白情形,且有检举他人违法行为的举动,查证属实,属立功表现,希望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黄柏青思想经不住金钱诱惑,过年过节收红包认为这是理所当然,为国家公务员敲响了警钟。”公诉人总结表示,针对本案向被告人及其他国家公职人员作出警示:黄柏青出生于一个农村家庭,从大队团支部书记到水利厅厅长一路直上青云,由普通干部逐渐成为一名正厅级干部。经过党组织多年的培养,然而他的思想却没有经得起物质的诱惑,收受贿赂以权谋私,把逢年过节收取红包等当作理所应当的事。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待,沦为法庭上接受审判的被告人。其行为既危害到国家,又损害了自己的家庭。国家公职人员应当牢记手中权力来自于人民,应当抵制诱惑,怀有一颗淡泊名利、敬畏法律之心。

经过法庭调查、证据出示、法庭辩论等环节,至下午6时许,进入到了庭审的最后阶段。

黄柏青最后陈述说,“我对我的行为深感羞耻。我18岁入党,20岁走上领导干部的路,我自己把自己毁了。我对不起党,无颜见我的乡亲父老、领导、同事以及家人亲友。我也十分内疚,40多年的工作,我辜负了国家和党的期望,没有守住底线,让他们失望了。我的同事因为我也受到了拖累。我还是十分痛心,我老父亲今年85岁了, 我没有机会为他老人家送终,这是人生的大悲。我把自己的儿子也害了,我痛心疾首。我现在只有两个请求,首先我真诚地忏悔,虽然功不能抵过,但看在我如实交代我全部犯罪事实的份上,请法庭酌情考虑。另外,我还是想说明,我通过我的儿子黄晖收受的几笔钱款,他是不知情的,他不知道当事人找我办什么事,我也没有告诉他,我只是叫他收钱。谢谢法庭给我陈述的机会。”

【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赖珮纹 廖冰莹

【校对】罗健鹏

编辑 葛政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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