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清风网 2016-11-20 18:16
据南粤清风网消息,广州市委原常委、市政法委原书记吴沙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03年至2014年间,吴沙及随行人员多次出国(境)的费用均由企业支付。其中,吴沙与下属先后2次乘坐由香港企业老板安排的私人飞机前往欧洲、马尔代夫等地旅游,先后4次接受某公司为其支付旅游费用共计人民币162.2万元。
吴沙简历:
吴沙,男,1955年9月生,湖北武汉人,汉族,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研究生(四川省社科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法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72年12月后,湖南省衡阳铁路分局职工;
1977年12月后,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六科干部;
1980年4月后,湖南省公安厅一处干部;
1984年9月后,广州市公安局一处六科干部(其间: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在广州师范学院历史系大专班学习;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在四川省社科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1年11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一处政工办副主任;
1992年11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一处九科科长;
1993年3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一处处长助理;
1994年8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一处副处长;
1996年7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一处处长;
1997年10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助理、一处处长(其间:1998年1月至1999年1月挂任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副局长);
1999年1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一处处长;
1999年8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间:1999年9月至12月在广州市委党校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2000年4月被评定为侦察技术高级工程师);
2003年3月后,任广州市番禺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4年7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正局级);
2005年9月后,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6年12月后,任广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年2月后,任广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5年10月后,广州市委常委。
广州市第八、九次党代会代表;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