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6 08:17
没有一个悲剧是孤悬在个体命运之上的,它总有某种历史性的印记值得去思索。
文|蔡方华
一个美丽的月夜之后,杀人犯贾敬龙被执行死刑。
执行之前,新华社播发了一篇很长的回访报道,标题中特意点明了“大年初一”这个时间节点。执行之后,最高法有关人士又接受采访,解释了判决贾敬龙死刑立即执行的“四大理由”。无论还存在何种争议,至少这种回应公众关切的姿态,还是值得肯定的。
贾敬龙杀人案只是一桩普通的刑事案件,它之所以引起关注和议论,还是和该案的背景有关,那就是强拆。贾敬龙本打算用作婚房的旧宅,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被拆掉了。四处投告没有结果之后,贾敬龙起了报复杀人之念,并最终付诸实施。无论对于被害人还是杀人者而言,这都是一个悲剧。
这个双重的悲剧是如何发生的呢?这就要回溯到将近十年前,发生在石家庄乃至燕赵大地的那场城镇化跃进运动。当时,主政河北的人提出了“三年大变样”的口号,要求用三年时间让该省的城镇化水平迈上一个更高的台阶。作为省会城市的石家庄,在这个战略中当然更是首当其冲,而最艰巨的任务之一,就是大量的城中村改造。贾敬龙家所在的北高营村,就在被改造之列。
城中村改造,在现在的人们看来充满了喜剧气息,因为那意味着特定人群的一夜暴富。但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情形远没有那么值得兴奋。由于拆迁补偿的不规范,很多地方都发生了血腥而暴力的强拆,引发了不少悲剧,甚至造成了地域性和阶段性的不稳定。尽管阻力很大,但几乎所有地方在推进城市改造方面都不遗余力。为什么会这样呢?在房价飙升的年代,土地是最稀缺的资源,也是地方政府最顺手、最快捷的收入来源,而处于城市中间和边缘的农地,无疑是最大的露天金矿。赶农民上楼,就是在这种对财富和政绩的双重追逐中发生。
河北在推进城镇化“三年大变样”时,堪称雷厉风行。从现存的很多专题网页上,仍然可以看到当年主政者的雄心。比如,当时就鲜明地提出,“第一招就是大气魄地拆,要坚持大手笔,所向披靡,成片地拆出土地来,作为招商引资的筹码”。当然也有比较理性的领导,强调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好安置、就业问题,“决不允许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存在”。但是,由于“三年大变样”设定了过于紧迫的时间门槛,势必很难做到“大手笔”和维护权益的平衡。个体的悲剧,便也在这种宏观决策的失衡中埋下了肇因。
“三年大变样”的得与失,至今仍是河北人的一个争议话题。在不少城市,这一战略都留下了自己的痕迹,但客观看来,它所设定的目标远没有实现。比如,“大变样”提出了五个基本目标,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使各市的大气质量和水质达到国家标准。颇为讽刺的是,河北经过这些年来的发展,已经成为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也是重污染企业和过剩产能比较集中的地区。把来钱最快的城镇化设定为地区发展战略,客观上错失了产业转型升级的机遇,留下了沉重的负面资产。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同样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土地滥用和未批先建的现象非常突出,腐败大量滋生。在楼市的虚火熄灭之后,城中村大规模改造实际上已经难以为继,石家庄市不得不在今年初叫停了这一战略。
急躁的、粗糙的、不科学的城镇化运动,给很多城市都留下了难以消化的包袱。楼市库存居高不下,城市环境质量急剧下降,大城市的膨胀病和小城市的肌无力都在恶化。在一些地方,城镇化还成为利益集团掠夺财富的通天大道。十八大以来打掉的不少老虎,都是通过城市大拆大建聚敛巨额财富的。几乎每一个曾经实施造城战略的地方,都有主要领导干部落马,郑州的吴天君就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例子。
没有一个悲剧是孤悬在个体命运之上的,它总有某种历史性的印记值得去思索。贾敬龙死了,争论法律专业问题好像已经没有意义,但如果把他的命运放到更为广阔的时空去观察,仍能找到一点意义的痕迹。这种徒劳却不得不为的寻找,对于一个城市、对于很多不被关注的人们,甚至对于你我,都是至关重要的。
【来源】团结湖参考
【原标题】“大手笔”背后的小民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