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脱欧恐有变:法院裁定须获国会批准,首相府扬言上诉

环球网  2016-11-03 20:31

英国今年6月举行公投决定脱离欧盟,但至今仍未启动脱欧程序。香港东网11月3日报道,英国高等法院周四裁定,政府在启动脱欧程序前,必须取得国会的同意及批淮。英国政府对法院裁决表示失望,扬言将会上诉至终审法院,恐令英国脱欧进程增添变数。

高等法院3名高级法官认为,首相特蕾莎·梅没有使用其行政权力的权利,以启动脱欧程序的《里斯本条约》第50条。当英国政府正式启动该条款后,便需于两年内与欧盟达成脱欧协议。对于法院的裁决,英国国际贸易大臣称政府感到失望,强调政府尊重公投结果。首相府之后发表声明,扬言将会就裁决上诉,指脱欧公投是在国会的同意下进行。

英国女商人米勒(Gina Miller)早前就脱欧程序提出法律诉讼,而移居法国的英国人皮涅(Grahame Pigney)则在网上筹集律师费。皮涅对裁决表示满意,指这是国会民主的胜利,并希望英国政府能尊重法院裁决,不要就裁决上诉至终审法院,否则他们将会“奉陪到底”。

早前有报道指,虽然英国国会上议院及下议院绝大部分议员均支持留欧,但文翠珊曾向政府律师查询,指首相有行政权力,无须经国会表决便可直接启动脱欧程序。另外,文翠珊早前在保守党党大会上,宣布明年3月底前启动脱欧程序。

编辑 李啸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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