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请代驾,司机趁他下车一路将车从广州开到了茂名

南方+ 记者 刘冠南  2016-11-02 21:35

男子酒后请“代驾”,结果不想招来的司机图谋不轨,竟趁他醉酒下车一路将车从广州开到了茂名。近日,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涉案男子周某构成抢夺罪获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据指控,今年7月29日凌晨2时许,市民刘先生在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路某酒吧喝酒,为避免酒后驾车请酒吧员工为其招来代驾司机周某。

随后,周某驾驶刘先生的小轿车到达了广州市永福路某酒店。当刘先生下车,还没来得及拿车内物品时,周某看到对方醉醺醺的没有防备,于是突然加大油门,将小汽车开走(内有驾驶证、1台笔记本电脑、1个钱包、1台手机等财物)。得手后,周某将小汽车一路开到了茂名市茂港区。

10天后,警方在广州市越秀区将周某抓获归案。

近日,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被告人周某称做代驾是自己“单干”,因为驾龄不够,没有挂靠代驾公司,代驾工作牌是伪造的,因此骗取了酒吧工作人员的信任。

周某同时辩称,事发当天,他与被害人刘先生在酒吧门口谈好代驾费用50元,后来因刘先生还有几个朋友中途下车,有些绕路,他想加价100元,但是对方没有同意。于是他心生不满,遂趁对方下车后将小车开走,一路开回到茂名老家。

周某称,在路途中发现车上有手机、电脑等物品,他将电脑、钱包、手机等财物丢到了路边。

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依法判决周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追缴被告人周某的违法所得发还本案被害人。

【通讯员】吴菲

【校对】蓝淑茹

编辑 李啸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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