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五周年阳江酒驾醉驾肇事数降五成

阳江日报  2016-05-06 10:48

“醉驾入刑”自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今是第5年。5年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始终对酒驾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及时消除了一批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2015年全市涉酒交通事故数较2012年下降超五成。

据统计,2011年至2015年,全市查获酒驾共1063起,其中醉驾驾驶427起。从近三年统计数字看,2013年、2014年、2015年,警方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起数分别为:204起、201起、375起,醉酒驾驶数量分别为:85起、50起、78起。2016年3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259起,醉酒驾驶95起。

在驾驶人和车辆数量成倍增加的大背景下,与“醉驾入刑”同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整治力度加大,以严格的管控手段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酒驾”违法行为。因此,上述数据显示,全市查获酒后驾驶总量呈波动状态。

不过,从近5年来看,涉及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较2012年分别下降了59.42%、11.76%、75%,降幅明显。

据了解,5年来,酒驾的群体也是有变化的。在“醉驾入刑”前,酒驾的群体各年龄层和各种职业的都有,其中不乏出租车司机这样的专业司机;“醉驾入刑”后,专业驾驶员发生酒驾的情况就大为减少,多集中在私家车主。

“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因为心存侥幸。”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中有的认为不会碰巧就查到自己,还有的认为自己车技好喝一点酒不会出事。这种心理直接导致部分酒驾驾驶员被查获时,将原因归结于“今天运气不好”,而不会真正意识到酒驾所产生的危害。

针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继续保持对酒驾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并推动查处酒驾工作常态化。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拒绝酒驾是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劝阻酒驾是每个人的义务和对他人的关爱。


编辑 陈妙诗
创造更多价值
更多精彩尽在南方+客户端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