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制造“钢盔医院”的院长,因制售假药二审过堂

南方+ 记者 李亚坤 刘颖  2016-09-23 08:20

2006年12月底,山厦医院戴着钢盔上班的导医小姐。南都资料图

从2006年“钢盔事件”起,深圳民营医院山厦医院就以“钢盔医院”而闻名全国。山厦医院曾宣称能治愈结核病,并引发广泛质疑。

2014年,深圳政法委组织多部门联合检查山厦医院,该院实际控制人、院长杨玉山被刑拘。检方指控杨玉山犯生产销售假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虚假广告罪三宗罪,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其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3万。

一审宣判后,检方抗诉,杨玉山亦提起上诉。该案二审昨日在深圳市中院开庭,杨玉山依旧否认控罪,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钢盔医院”问题多多被查

2006年下半年,一名遭遇车祸骨折的患者到山厦医院治疗,该患者准备出院时突然死亡,山厦医院与其家属产生纠纷,连续几天医院业务大受影响。在随后的医院职工大会上,山厦医院院长杨玉山向医院职工下发200多个钢盔和棒球棍。经媒体报道后,该医院医生戴钢盔的照片广为传播,“钢盔医院”由此闻名。

之后,该院医疗纠纷接二连三发生,尤其是杨玉山宣传的肺结核新疗法备受争议,其“一个月能治愈肺结核”的宣传受到广泛质疑。且由于医院经营状况下滑,欠薪等情况屡屡发生。2014年5月,该医院又发生医院挂白旗向“医闹”投降的事件。

2014年6月,深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深圳市卫计委、公安局、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山厦医院进行执法检查,院长杨玉山被调查。当时通报称,山厦医院涉及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涉嫌制售(用)假药、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独立行医、多起医疗纠纷、员工欠薪等问题。

2014年7月11日,山厦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深圳市卫计委吊销。院长杨玉山则在2014年7月18日被执行逮捕。此后,检方以生产销售假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虚假广告罪三宗罪,对杨玉山提起公诉。

一审认定医院院长犯两宗罪

2016年2月,一审法院认定杨玉山生产销售假药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立。一审法庭认为,杨玉山作为山厦医院直接负责人,同意其下属制作假药,并直接生产、销售结核药制剂,杨玉山、周石魁(另一被告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山厦医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杨玉山作为医院直接负责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当对杨玉山数罪并罚。

但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山厦医院邮寄宣传手册、网络宣传等是发布广告的行为。有患者表示有一定疗效,宣传册页表示平均一个月治愈,并没有说明“全部绝对治愈”。医院广告有夸张成分,但难以说明是虚假宣传。且没有证据证明患者死亡与山厦医院的治疗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综上,一审法院认为山厦医院不构成虚假广告罪。

由此,一审法院决定对杨玉山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一审宣判后,杨玉山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同时,检方也不认可一审法院对虚假广告罪的认定,提起抗诉。

昨日,该案二审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杨玉山当庭辩称,他被查是遭到打击报复,并称他治疗肺结核的方案,是经过28年的研究而发明的,在一些国家学术期刊上都有刊登,也向相关机构进行了申报,不能按假药论处。昨日庭上,杨玉山还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里的一些具体数额做了辩解。

一审回顾

检方提起公诉的三宗罪

检方对杨玉山提起三项指控,分别是生产销售假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虚假广告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方面,据检方指控,杨玉山在山厦医院行医期间,非法配制了名为“抗结核1号方案”、“快速修复1号方案”及“快速修复2号方案”的制剂向患者销售,用于结核病人的治疗。经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鉴定,这些药物均应按假药论处。另外,另一被告人周石魁在山厦医院骨科任职行医期间,经杨玉山同意制作治疗腰腿疼的中药丸向患者销售,经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鉴定,这些药丸应按假药论处。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方面,检方指控,自2001年开始,山厦医院以扩大经营需要资金为理由,在员工会议上号召员工集资,并鼓励员工动员他人借款给医院;以《通知》方式张贴在医院内或采取主动向病人借款等方式面向社会宣传,接受社会人员资金,并承诺每年给予20%的利率回报且随时可还本付息。经查,截至案发时,山厦医院通过上述方式共吸收到11名社会人员借款,数额达3708915元人民币。

在虚假广告罪方面,检方指控,山厦医院无视科学事实,通过网络或宣传册的形式向肺结核患者发布“肺结核,三个疗程治愈,不吃药,只穿刺”、“一个月治愈肺结核”的虚假广告,误导多名肺结核患者就医,已有两名肺结核患者在山厦医院就诊期间死亡,一名患者在就诊期间病情恶化,造成严重医患冲突,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编辑 曾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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