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记者 娜迪娅 程姝雯 2016-09-10 17:32
据中纪委网站9日消息,财政部近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情况。其中,中国财政学会下属县级财政经济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程永康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用公款购置纪念品,违规发放劳务费,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免去所担任职务,该委员会主任委员贾康、副主任委员贾杰被追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今日(10日)上午,南都记者联系贾康,他回复南都记者称:虽不知情,但承担主体责任。
被记党内警告处分
贾康表示今后将高度警惕
对于此次被记党内警告处分,贾康对南都记者回应称:我受党内警告处分之事,是由于我担任主任委员的中国财政学会县级财政研究会在满洲里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培训期间,安排了看国门、草原的公款旅游。
"我虽不知情,但承担主体责任。今后要对此类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高度警惕,防患未然。衷心感谢各界朋友的关心和对科研事业的指导帮助。"贾康表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贾康所受到的党内警告处分是党内纪律处分的一种,这一处分意味着贾康在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贾康并非第一个由于下属违规而被追究的领导。8月初,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连续推出违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15个案例,对党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予以通报。
为何下属违规会"牵连"上级
党内问责条例强调突出一把手
根据贾康的回应来看,他对于副手此次的违规情况并不知情。但作为该委员会主任却与副主任一起因为下属违规受到了党内处分和通报的问责。网络上有人认为这其实是"躺枪"。
为何现今下属违规,相关负责人也要受到问责?
今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共产党历史上第一部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开展问责的党内法规。
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在分析该条例时指出,问责对象既实现党组织层面的全覆盖,又紧紧抓住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是条例的突出特点之一。
据新华社报道,有专家分析这一新条例认为,将各级党组织纳入问责对象之中,意味着问责不能只对下级。同时,《条例》还突出强调问责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突出了"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更成为了问责的重中之重。
对"关键少数"负责人问责,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曾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过党内问责的"权责观",他说,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
此处所强调的"守土有责",也即贾康回复南都时所称的"承担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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