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连法院刑庭庭长都觉得无奈

南方+ 记者 吴笋林  2016-09-01 08:11

前日,记者就“山东临沂女生徐玉玉因遭遇电信诈骗案猝死事件”引申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前往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采访刑庭庭长周征远时,有两个细节让人印象深刻。

●一是周征远谈了半个月前的一次经历,他当时正在某公安局参加业务座谈会,一个冒充公安人员的诈骗电话打到他手机上,“说我因为涉嫌什么行为银行账户被冻结了”,周征远哭笑不得,桌对面就坐着一位刑警队长。

●另一幕是在记者采访他的短短半个小时内,他分别被一通贷款推销电话和一个产品推销短信打断注意力,扬起手机无奈地控诉,“我每天都接到这种电话,但我已经屏蔽100多个这种号码了。”

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电信诈骗危机,以及无休止的骚扰电话,让这个时常通过审判方式,将电信诈骗、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犯亲手送进监狱的刑庭庭长也无法幸免。周征远的无奈除了日常生活中的遭遇,还有工作中的。公民信息非法转卖、电信诈骗这两种犯罪多已形成了非法产业链,上游和下游往往互不认识,身处不同省份,点一下鼠标、打两个电话就完成了犯罪,成本极低。

但公安机关侦破起来就得跑断腿,经常要面临跨省办案的各种困境。另一方面由于《刑法》条文的滞后,很多新型互联网犯罪在实践中面临没有罪名可适用,量刑和打击力度跟不上等窘境。

周征远说,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早已不是私权保护领域的事了,谁也没有能力保证自己的信息不在寄收快递、网购等各种活动环节被泄露,因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应该上升到公共安全的层面来立法规制。《刑法》打击体系要跟上的同时,对各种负有收集公民个人信息能力的运营商,也得立法规定其必须同样担负起信息保护义务,建立惩罚条款。另外一定要推动落实电信服务实名制登记,让不法分子一旦犯罪就能被及时追踪查处到。

“立法打击和保护水平跟不上,公民在电信诈骗分子面前,所谓个人隐私信息就形同透明的。”周征远称。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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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啸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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