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网络公司非法集资49亿,29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院

深圳特区报 记者 李亚男  2016-08-12 15:31

 昨日记者从南山公安机关获悉,融资城网络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经过公安机关历时半年多的调查取证,对董某等29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擅自发行股票等基本犯罪事实已经查明,已于近期正式移送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悉,南山公安分局于2016年1月成立了融资城专案组,经侦查部门查明:从2009年初至2016年1月份,以董某为首的犯罪集团,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利用融资城平台,从事公开吸收、募集资金、股权上市等业务,以投资理财、投资入股方式,承诺高额稳定回报,通过以新还旧、截留投资款、发布虚假项目等手段,非法吸收五千余名投资人投资款(本金)约人民币49亿元。从2013年9月开始,融资城对外宣称在美国上市,面向广大投资人变相发行内部上市股权即所谓“融资通权益份额”,先后吸收一千余人现金申购“融资通权益份额”,申购金额达4亿元。从2015年初开始,首犯董某在明知其控股的湖北红安龙发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无任何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仍让这些公司在融资城平台上发布虚假投资项目,欺骗投资人投资,挪用、占用投资款4亿余元。

另据了解,从2016年1月15日融资城案立案侦查,共有1166名投资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累计损失达9.32亿元。南山公安分局办案部门共依法冻结涉案公司和个人银行账号175个,冻结金额约886万元,查封、冻结涉案公司和个人房产39套。目前,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的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公安机关对这些涉案资产将依法移交审判机关进行判决或裁定。


编辑 李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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