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颖 2016-08-04 22:10
记者从深圳市消委会4日发布的今年上半年消费投诉情况分析中获悉,一深圳消费者在某金融服务公司分期付款购买手机,并提前还清余款。大半年后,该消费者被告知欠款980元左右,原因竟是其之前还款还差9毛未还。
据介绍,消费者殷小姐在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分期购买了OPPO手机,总价2780元,首付278元,分12个月还,并于2015年8月24日将余额1917元提前还清。今年4月,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给殷小姐打电话,表示其欠款980元左右。殷小姐联系该金融服务公司,得知之前还款还差9毛钱未还,导致产生980元的欠款。经过消委会的调解,商家已与消费者协商费用结清合同,消费者将按协商款项还款。
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深圳市消委会受理有关金融服务的投诉265宗,与2015年上半年73宗同比激增263.05%。投诉的突出问题是消费金融分期付款问题,共72宗,投诉量占金融服务投诉总量的27.55%。涉及的相关商品主要是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反映的具体问题主要是贷款的利息高、不能提前还款、高逾期费用等合同问题。
随着居民消费需求快速扩大,传统的银行贷款和信用卡体系已难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信贷需求,这为提供分期付款的消费服务带来了发展契机。深圳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特别是学生消费者,在选择分期付款购物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清利率和违约条款,以及提前还款和逾期罚息条约,根据合同内容,全面衡量自己的还款能力和贷款风险,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