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街知事 2016-07-25 19:27
文|心音
昨天,河北省委“对这次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工作不力”的几位干部作出停职决定,其中包括邢台市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段小勇、邢台市开发区东汪镇党委书记张国伟,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何占魁,井陉县副县长贾彦廷。停职之后将进行调查,分清责任,依法追责。
抗洪不力,立即问责,理所应当。但其中的细节引起了长安街知事的注意。这次被问责官员中,除段小勇为副厅级以外,张国伟、何占魁和贾彦廷都是处级或处级以下干部,省委直接下令停他们的职,不多见。
知事先帮助小伙伴们回忆一下之前各地的一些停职事件:
2014年云南曲靖“4·07”煤矿透水事故中,曲靖市委对两名市管干部进行停职,曲靖麒麟区委对3名区管干部进行停职。
2015年5月,河南鲁山县某老年公寓火灾事故后,平顶山市委对鲁山县副县长停职;鲁山县委对该县民政局长王占文、公安局党委委员高峰停职处理。
就在上周,福州市通报了“尼伯特”台风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其中就包括市委决定闽清县委副书记停职处理,市委组织部对闽清县坂东镇镇长詹巧英停职处理。
不难看出,对官员停职处理,基本都由直管上级领导机关实施,即市管领导归市委、区/县管官员归县委或同级的市委组织部。同一事件中,需要处理不同级别的官员,也会由不同级别的组织出面做出相应的处理。如此看来,这次河北省委出面,同时处理多名不同级别的官员,并不多见。
事实上,河北对这次灾害事件的应对的确进入了非常高的级别。最近一周,《河北日报》在重要版面多次刊发抗洪抢险的文章,就连24日召开的原本是部署第九次党代会事宜的省委全会,也专门强调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一定要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