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杨 2016-07-02 08:37
从广东省纪委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1—6月,共对307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2人。为加强警示教育,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省纪委特选择六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典型案例看,有的领导干部对本地区、本系统突出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有的对违规问题处理不及时,甚至放任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严重背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坚决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问责利剑高高举起,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完善和规范问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进行问责;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充分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典型案例
1.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局长肖建军等人因下属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责任追究。
该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干部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不收敛、不收手,全员收受业务对象所送购物卡或礼金,受到严肃处理。
肖建军作为区财政局局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没有正确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过党风廉政建设并落实责任清单。杨俊奇身为区财政局副局长、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分管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重业务轻管理,没有专门组织学习廉洁自律规定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蒋杰任区财政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期间,不正确履行监督责任,从未向财政局机关党委专题汇报纪检工作,没有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两个责任”等规定,没有主动查找和发现下属单位违规违纪线索,对出现收受礼金问题失察失管,违反办案纪律为审查对象说情。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杨俊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建军、蒋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汕头市北山湾管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彭快乐因所在单位违规问题突出受到责任追究。
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北山湾管委会违规发放补贴,违规购置使用小汽车。彭快乐时任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不仅不予以制止、纠正,而且还违规领取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导致违规问题长期得不到处理和纠正。2016年5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彭快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鸿生等人因单位违规发放补贴受到责任追究。
2013年11月,该院在制定加班补贴发放制度中擅自扩大加班补贴发放范围,在加班补贴发放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乱发滥发加班补贴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津贴补贴制度。
林鸿生作为分管财务工作的副院长,负有领导责任;丁悦生作为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负责组织起草加班补贴制度以及加班情况公示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张展成作为纪检组长对违规问题不制止、不纠正,负有监督责任。2016年3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林鸿生、丁悦生、张展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展成还被调离岗位,违规发放补贴全部收缴。
4.韶关市曲江区卫计局原局长涂德发等人因系统内“四风”问题突出受到责任追究。
2015年4月和11月,该局下属卫生监督所、区人民医院主要负责人因公款购买购物卡、收受礼金等违纪问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同年12月,该局下属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因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2016年1月,因下属多个单位党政一把手先后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时任该局党委书记、局长涂德发和时任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纪委书记伍绍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组织处理,受到诫勉谈话并调离岗位。
5.湛江市遂溪县乐民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全志成等人因分管工作范围出现系统性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3年至2014年期间,乐民镇民政部门和所辖2个村委会共13名干部通过虚报自己或亲属为低保户,骗取低保金和救济金共13.9692万元,被依纪依法处理。全志成分管民政工作疏忽管理,镇纪委书记陈梅对党员干部监督不力,致使多名村干部和镇民政部门负责人发生骗取低保金和救济金问题。2016年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全志成和陈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丁叶安等人因下属严重违纪受到责任追究。
2015年12月28日,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副局长李超华、治安大队长苏永明、刑侦大队长吴国城、牛角派出所副所长郑艾军等4名公安干警违规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娱乐,期间李超华与郑艾军因口角打架斗殴,致郑艾军轻微伤。
经查,郑艾军是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工作时间饮酒,属于严重违纪。涉案人员均受到党纪政纪处理。2016年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该局党委书记、局长丁叶安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委朱少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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