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辛继召 2016-06-13 16:24
红旗连锁6月13日公告称,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银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四川希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希望银行”),拟定注册资本30亿元。(名称、投资总额和持股比例仍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其中,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9亿元,持股比例30%;四川银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出资8.85亿元,持股比例29.5%;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4.5亿元,持股比例15%。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刘永好。四川银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由小米科技投资,法定代表人为雷军。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曹世如。
公告称,已于近日接到四川希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通知,已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四川希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6]164号),具体内容:同意在四川省成都市筹建四川希望银行,银行类别为民营银行。
另外,《批复》同意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银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认购该行总股本30%、29.5%、15%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其他认购股份占总股本10%以下企业的股东资格由四川银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
筹备工作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接受四川银监局的监督指导,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四川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