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 记者 杨滨 2016-06-05 08:52
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僵尸”企业。工商、税务两部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这次清理工作的对象是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
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进行梳理,摸清底数,通过发布通知公告、到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等方式,逐一核实情况,依法开展清理工作。
对于被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分类规范处理。一是对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要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二是清理对象存在已办理清算备案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的,可以从清理范围中剔除。三是对于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报税的公司,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记者】杨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