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1 18:34
文|有料哥
僵尸企业对经济的危害已经众所周知,经济学家莫顿·米勒称,日本经济大幅下滑“失去的十年”,就是没有及时关停处置僵尸企业的结果。
“僵尸企业”一词最早用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日本,指那些无法继续正常经营、应该破产却又靠借债或政府资助而没有破产的企业。当时,日本一些大企业负债率超过70%,有的甚至超过100%,已经资不抵债,理应破产关闭。但如果破产,银行就要被追究责任,所以银行继续借新还旧或者延长贷款期限,隐藏或拖延债务危机;同时由于涉及地方经济、职工安置等连锁问题,地方政府也不会让其破产,尽力采取各种保护措施。由于银行为降低其数据而不断向僵尸企业续贷输血,僵尸企业问题在银行财务报表中也不会很快体现,“僵尸企业”很长一段时间在宏观指标中却是一个“秘密”。
诞生于90年代初日本的这个词,最近成了中国的热点。
5月10日,东莞经信局透露,东莞正积极推进僵尸企业数据库的建立工作。随着各地陆续开始建立僵尸企业数据库,一轮僵尸企业处置大潮要拉开帷幕。
“僵尸企业”是什么?摸底、处置怎么搞?这一轮僵尸企业处置会不会有再就业压力?
我们今天就来聊聊这三个问题。
“僵尸企业”是什么?
僵尸企业是指那些无望恢复生气,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或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
无望恢复生气,却要银行一直放贷支持?还要政府支持?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企业?
你问对了。支持这样的企业不等于“把钱扔进水里”吗?
经济下滑时期,如果关停企业,会引发失业,也会暴露长期积累的不稳定因素,这是银行和地方政府持续“把钱扔进水里”的原因。
就是因为有这样的企业,所以才需要改革。改革的本质是利益调整,只有把这些原本给了毫无希望恢复生气的企业的奶酪拿回来,给有希望有增长点的企业,经济才能顺利完成转型。利益调整说起来只是四个字,但奶酪送出去容易,拿回来就难了。只要触动利益集团的奶酪,就会遇到阻力。
有料哥还记得上世纪90年代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国企股份制改革、完善国企的现代企业制度、精简国企人员编制”,彼时,中国改革开放步伐加快,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温室中成长起来的国企通过改革应对住了市场的冲击。
同是经济改革,同样事关利益调整,这一轮处置“僵尸企业”则不仅仅是针对国企,而是囊括了国企和民企。企业为何变“僵尸”?这其中既有长期的体制原因,也有短期的政策原因。
一方面,大量国企存在非市场化行为,政府保护太“周到”,政策扶持、财政补贴等,这样一来,“三无”企业也倒闭不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出于政绩等因素的考虑,也时有干预属地企业的兼并重组。
处置“僵尸企业”正是为了去产能。产能过剩无法通过市场手段解决,市场无法出清,经济结构就无法调整,中国经济也就难以转型升级了。
那么,去产能过程中,到底如何处置“僵尸企业”?认定标准、破产方式和人员安置是三个不得不考量的因素。
摸底、处置怎么搞?
最近已有10省市出台处置僵尸企业的工作方案,由于实际情况不同,各省市处理僵尸企业的目标存在明显差异。
青海日前公布了省属出资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初步确定了分类处置的31户“僵尸企业”。重庆则提出力争2016年清退“僵尸企业”200户。
广东省日前出台的《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则明确提出,到2018年底,要基本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
据摸底统计,广东现有国有“僵尸企业”3385户,占国有企业总户数的28.7%,有些“僵尸企业”停产或亏损多年,有的甚至是上一轮国企改革的遗留问题。
乍一看,广东的僵尸企业的数量比青海、重庆多很多,这也和认定标准有关。
什么是“僵尸企业”,各省市各有说法。比如,山东的表述是“丧失自我修复能力的企业”,宁夏则表述为“资不抵债、扭亏无望”。河北和湖北还专门给出了名词解释:“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靠政府补贴和银行贷款存在的企业。”
湖北省在《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专项行动方案》中就具体列出僵尸企业标准:
●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年以上或半停产1年以上;
●资产负债率高且连续亏损3年及以上;
●主要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
●长期欠薪、欠税、欠息、欠费。
广东对僵尸企业的认定,则区分国企和非国企。《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中提到了五类国企,分别为关停企业、特困企业、仍具产业价值或前景的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品牌和市场的企业、产品没有市场或处于产业链低端的企业五类,前两类都是“僵尸企业”。五类的处置方式区别很大。
广东“去产能”方案▼
对于非国有的“僵尸企业”,广东提出由各市政府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统筹运用经济、行政、法律、金融等政策措施,采取市场化退出、兼并重组、扶持发展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广东对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方法▼
可以看出,对非国企中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的企业,政府要做的,就是收回此前的“保护”政策。经济学家吴敬琏指出,如果是“僵尸国企”要被关闭、被兼并或被重组,政府担心的无非是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如果工人失业,会不会有社会问题;第二,会不会有很多不良资产--银行的不良贷款过多会导致问题;第三,一些地区的经济增长可能会受到影响。
这一轮僵尸企业处置会不会引发失业?
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带来的下岗现象直到今天还常被人提起。本轮去产能清理“僵尸企业”会不会再次引发失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袁东明指出,相较于上一轮改革,中国已具备了更强大的托底能力和劳动力吸纳空间,不能像上一轮一样造成大量职工下岗,建议人员分流应该“多改制分流、少下岗分流”。
对此,李克强总理也曾强调:“去产能要避免出现大规模下岗潮”。
事实上,各地推出的人员安置措施,也在遵循这个原则。四川省提出要通过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实行内部退养、依法依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渠道,做好职工安置。
而惠州市国资委的统计数据则显示,惠州国有“僵尸企业”共有432户,其中关停企业336户,特困企业96户,涉及资产超过120亿元,负债140多亿元,牵涉员工12000多人。
惠州市国资委成立以来,共推进73家企业改革重组,实施退市企业312家,安置企业职工5556人,总安置费用1.45亿元。
仅一个惠州市就牵涉12000工人,对这些工人怎么办?权威人士在《人民日报》上头版上发话,大家关注到了,其中也提到处置僵尸企业,重申“保人不保企”,该关闭就关闭,不要动辄搞“债转股”和“拉郎配”式重组。“保人不保企”就是让企业破产关闭,政府要“保”的是涉及的工人。
怎样“保”?广东省的方案是这样写的:
将国有“僵尸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纳入省国资委和地方处置“僵尸企业”实施方案,明确职工安置途径、经费来源、维稳风险和促进再就业措施。破产企业清算资产优先用于清偿职工欠薪和职工安置。
优先将“僵尸企业”下岗职工纳入就业创业扶持范围,为其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项目咨询和跟踪服务,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资助等政策,支持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落实处置“僵尸企业”维稳责任,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按照规定落实社会保障待遇,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
简单地说,就是处置僵尸企业前就要考虑到职工怎样安置,要明确安置费用。同时将失业职工纳入就业创业扶持范围。最后是落实社保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