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广东供给侧改革方案出炉,商品房去库存目标定了

南方+ 记者 吴哲、肖文舸  2016-02-29 17:53

2月29日下午,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上正式印发了《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下称“《总体方案》”)及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份行动计划。

《总体方案》明确,经过3年努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取得重要进展,“去降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

焦点1:“僵尸企业”处置后,职工怎么办?

破产企业清算资产优先用于清偿职工欠薪和职工安置

处置“僵尸企业”,是化解产能过剩的“牛鼻子”。然而很多人关心,什么样的企业算“僵尸企业”?如何处置?企业处置后,职工怎么办?

《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明确,到2016年底,国有“僵尸企业”中,2333户关停企业全部出清。1052户特困企业,要通过兼并重组盘活一批、资本运营做实一批、创新发展提升一批、关闭破产推出一批,用2年时间基本实现脱困目标。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对于非国有“僵尸企业”,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实现出清。对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坚决“拔管子”、不再输血。

对于“僵尸企业”职工安置问题,行动计划要求,破产企业清算资产优先用于清偿职工欠薪和职工安置。优先将“僵尸企业”下岗职工纳入就业创业扶持范围,为其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项目咨询和跟踪服务,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资助等政策,支持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焦点2:商品房有何影响?

全省城市分四类去库存佛惠中清库存规模大

商品房库存如何“去”?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全省城市将分为4类,分别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行动计划,“一类一策”去库存。

具体来说,一类城市包括佛山、惠州、中山、清远,库存规模大、需求旺盛。二类城市包括江门、肇庆、东莞、韶关、汕头、茂名、湛江,库存规模较大、需求较旺盛。三类城市包括河源、梅州、阳江、云浮、潮州、揭阳、汕尾,库存规模小、需求平稳。四类城市为住房限购的广州、深圳市以及库存规模小、需求旺盛的珠海市。

会议要求,四类城市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行动计划,到2018年,各地级以上市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个月以内,非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明显缩短。据透露,到2018年底,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比2015年底的1.6亿平方米减少约12.5%,即在全部消化2016—2018年供应溢出约630万平方米商品房的基础上,力争再化解20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

其中,各城市负责化解1000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今后三年分别化解250、350、400万平方米。另外我省还将通过收购或租赁中小套型库存商品房,将其出租给有需求人群,化解1000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

焦点3:企业成本怎么降?

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

降成本,企业如何受益?《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到2016年底,企业综合成本较2014年下降5%—8%.其中将从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税负成本、社会保险费、财务成本、电力等生产要素成本、物流成本等7个方面,为全省企业减负约4000亿元。到2018年,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

值得注意的是,年内将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市从今年4月1日起免征省定的1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市10月1日起统一免征。

编辑 李啸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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