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
是一句古老的法谚
表明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在日常生活中
擅闯他人住房的行为
可能已经触犯法律了
(图源网络)
阿强在一次老乡聚会中结识了同为老乡的小杨,并认识了小杨的女朋友晓晓。期间,三人通过微信经常保持联络。
就在2016年1月初,阿强与晓晓在微信聊天的过程中,因意见不合发生了口角,继而在微信上辱骂了晓晓。小杨得知消息后,认为阿强不给自己面子,欺负自己女朋友,便立即打电话质问阿强,阿强极力辩解,但也深感委屈和愤怒,于是与小杨在电话中激烈争吵了起来。
这头挂断电话,小杨将事情的始末讲给身边正在一起吃饭的朋友阿基听,阿基听完便怂恿小杨去教训阿强,小杨同意了。饭后,阿基在小杨的带路下来到了阿强住宅。确认阿强在家后,小杨随即翻墙爬入阿强住宅大院内,阿基则在大院外将铁门踹开闯入,阿强在住处楼上听到动静后,立即下楼查看,在一楼撞见了气势汹汹闯进自己家中的小杨等人,还没等阿强开口解释,小杨等人便开始对阿强拳打脚踢,发泄后小杨等人离开了阿强住宅,阿强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小杨等人闻风潜逃,直至2023年6月,公安机关将小杨抓获归案。
小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2023年10月,中山二区检依法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对被告人小杨提起公诉。同年11月,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小杨有期徒刑九个月。
检察官普法
1、什么是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者无明确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者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人小杨未经被害人阿强同意,以翻墙、踹门的方式强行闯入阿强的住宅,其行为明显违背了居住人阿强的意愿,也不具有合法依据和理由,严重侵害了阿强的住宅安宁权,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
2、本案的小杨带人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后又实施了殴打行为,应认定什么罪名?
若行为人出于其他犯罪目的非法侵入住宅后又实施了其他犯罪,则其非法侵入住宅的犯罪行为将被后续犯罪行为所吸收,应以后续犯罪罪名评价认定其罪行。
本案中,被告人小杨以教训、殴打阿强为目的,非法侵入被害人住宅,并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行为,但由于本案证据未能证实小杨打人行为达到其他犯罪刑事追诉标准,故仅能认定其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若能查实被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或者被告人一方纠集参与打架的人数达3人以上,则极有可能以故意伤害罪或者聚众斗殴罪等处罚更为严厉的罪名对其定罪量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中山二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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