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显效 复议调解止争 ——蓬江区复议办、区检察院、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化解工伤认定争议纠纷

江门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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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年春节前夕,蓬江区复议办联合蓬江区人民检察院、荷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认定行政争议纠纷。该案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该区首例通过行政复议多元解纷机制化解争议的案件。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24日,田某向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称其6月24日在工作时摔倒受伤,区人社局认定田某为工伤,田某的用人单位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图为案件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

案件办理:

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召开听证会听取了各方当事人意见,经综合研判,认为简单地维持或撤销原行政行为并不能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将重点放在化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民事纠纷上,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在调解过程中,因用工单位与田某之间不能就补偿数额达成共识,办案人员多次协商沟通,促使双方达成再次调解的意愿。为消除田某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疑虑,2024年2月5日下午,蓬江区复议办邀请区人民检察院和荷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组织案件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在化解矛盾过程中,复议办案人员、检察官以及人民调解员分别耐心听取申请人和第三人的真实意愿,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释法说理和类案指引,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多种调解方案。经过反复协商,申请人与第三人最终达成共识,并在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签署调解协议。案件能在春节前有一个圆满的调解结果,双方当事人均坦言感到满意又温暖。

调解效果: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关注所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又注重对当事人维权动因的关切回应,充分维护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并使争议止于复议。这是该区“行政复议+检察监督+人民调解”联动化解行政争议案件的生动实践,也是复议机构贯彻落实新法、坚持“能动复议”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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