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广东省国际教育促进会、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羊城晚报教育发展研究院共同举办的广东省国际教育行业诚信研讨会暨“3·15 承诺诚信单位”活动在广州举行。
会上,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维权公益律师团专家律师、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王煌总结出六个国际教育行业常见的纠纷,分别是虚假广告宣传、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经营机构诱导消费者使用分期贷款支付费用、经营者跑路导致资金链断裂、设置不公平合同且不履行告知义务、未履行网络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信息泄露,并举出案例并从经营者、消费者、法律法规等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
他提醒道,留学机构需要注意广告宣传的真实性,不能夸大宣传师资力量与教学成果,否则将面临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广告法》的风险。他提到消费者可以在与机构进行协商交流时,以录音等方式合法保障自身权益,确保商家按照约定提过服务。王煌还提到,有的留学机构诱导消费者使用分期贷款支付费用,以“先学后付”的名义诱导消费者在小额贷平台进行贷款,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贷款期间留学机构与消费者终止教学服务,消费者仍然需要继续支付贷款费用。
以下是国际教育行业常见纠纷案例:
1.经营者商家虚假广告宣传,夸大教学效果和师资力量
律师解析:
在教育培训行业的经营中,经营者应当规范经营,在宣传和商业行为中应注意不因自身权益伤害竞争对手的权益,注重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如实施了虚假或者让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了消费者,则其行为可能会因损坏其他同业竞争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而受到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
2.经营者商家未履行网络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个人信息泄露
律师解析:
为了有效防范数据泄露事件的发生,机构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信息安全意识、使用强密码和多因素认证、定期备份数据、加密敏感信息、限制数据访问权限等,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3.经营机构诱导消费者使用分期贷支付费用
律师解析:
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要加强获客筛选,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南方+记者 周人果
实习生 金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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