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遇“开门杀”后,索赔10万元!男子辩称:我没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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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杀”索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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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杀”索赔案

一女子骑行时

遭遇“开门杀”

女子遂将司机、乘客

商业险承保公司

一起诉至法院

要求赔偿其损失

以下内容均为

模拟法庭的剧场式创作

并非真实庭审情况

请勿对号入座↓

审判长“一锤定音”:“由商业险承保公司赔偿原告全部损失。

结合本案证据和庭审情况,被告司机驾驶机动车承载被告乘客行至某路段停客下车,被告乘客下车打开车辆右侧车门时,正遇到骑行电动车通过该路段的原告,原告避让不及撞到车门,造成其受伤。

本案争议焦点为商业险承保公司在交强险外是否对乘客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商业三者险制度是以机动车为基准设计,而非以人为基准设计,被告乘客作为车上乘客,开车门的行为属于使用车辆行为,且正是因司机违停和乘客开门的行为,合力造成此次事故,故本案全部赔偿责任均由商业险承保公司承担。

因原告损失未超过保险赔偿限额,出租车司机、乘客及某出租车司机运营公司在本案中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州普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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