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以较低价格购得心仪书籍
收货后却发现为质量极差的盗版书
索偿路上又一波三折,该如何破局?
黄女士通过某电商平台在被告经营的书店下单购买了一套《大中华寻宝记》系列科普知识漫画书籍,在使用了店铺及平台优惠券后实付金额为人民币105.78元。
收到书籍后,黄女士发现书籍有刺鼻异味,且尺寸、外观、纸张厚度以及图案颜色等,均与正版书籍大相径庭,还存在错别字等瑕疵,黄女士因此怀疑该套书籍为盗版书。
“你卖的书并不是正版,而是盗版!你在上面没有注明这个是盗版”。黄女士立即与卖家沟通。
然而卖家却直言:“这边也没有注明是正的,这个价不可能买到正的呢。”
黄女士要求卖家“退一赔三”,但卖家拒绝了黄女士索偿要求,并对黄女士后续的沟通均未再作理睬。鉴于此,黄女士通过平台公示的经营者证照信息,查询到卖家的企业名称,遂将卖家起诉至收货地法院博罗县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博罗县法院石湾法庭经审理认为:原告在被告经营的网店中购买图书,双方间形成网络购物合同关系,其交易内容、方式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根据买卖双方的聊天记录,卖家承认销售盗版书籍并隐瞒事实,故法院认定卖家在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据此,法院支持了黄女士要求卖家“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判决卖家向黄女士退还购书款105.78元并赔偿500元。
法官说法
盗版书不仅让作者、出版社蒙受损失,侵害知识产权,而且印刷工艺粗糙,往往采用劣质的纸张、油墨和胶水等,未经正规质检,可能危害读者身体健康。更为重要的是,盗版书一般未经审校,存在错别字,给读者造成错误认知,学习效果大打折扣。购得盗版书损失金额虽小,但贻害久远。
消费者如购得盗版书等盗版产品,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投诉或向有关部门举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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