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第二十条》引发了社会公众对刑法正当防卫“沉睡条款”的广泛关注。其实,还有类似的“沉睡条款”存在,拘役期间罪犯能否申请回家?同居关系情侣是否是家庭成员?在一个个案件办理过程中,这些“沉睡条款”正在被激活,彰显司法智慧,释放司法善意。
拘役期间也能回家?
2024年2月5日,岳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二十五天,并处罚金4000元。判决生效后,岳某被交付江苏省南京市某看守所服刑。服刑期间,岳某的父亲不幸因病去世,岳某知悉后心情沉重,向管教干警提出希望能回家参加葬礼并祭拜亡父,处理丧葬后事。
看守所收到岳某的申请后,提请玄武区检察院进行检察监督。该院驻所检察室了解了相关案情及岳某入所服刑以来的相关表现,与看守所共同研判协商,决定在完善相关手续后,依法建议同意岳某的请假申请。随后,岳某回家参加父亲葬礼,并在安排好家中相关事情后,于规定时间内安全返回看守所继续服刑。
“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出于监管安全的考虑,拘役罪犯的‘回家权’往往处于‘沉睡’状态。”玄武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此次批准岳某回家祭拜亡父,是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也是对拘役罪犯‘沉睡’权利的重新检视。”
没结婚也能算作“家庭成员”?
2018年8月,牟林翰与陈某确立恋爱关系,二人曾长期共同居住。牟林翰因纠结陈某以往性经历一事心生不满,高频次、长时间、持续性辱骂陈某,并表达让陈某通过“打胎”等方式换取其心理平衡等过激言词。2019年10月9日,陈某与牟林翰争吵后独自外出,在某公馆房间内服药自杀,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虐待罪判处牟林翰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同时判决牟林翰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之母各项经济损失73万余元。
该案确立了婚前同居施暴须以家庭成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司法规则。
“民法的目的在于规范民事关系,刑法的目的在于保护法益。”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政勋认为,由于民法和刑法的规范保护目的不同,对同一术语的意义界定也就有所不同。“对于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既需要把那些基于婚姻、血缘建立起‘类家庭关系’的成员包括在内,又能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综合检察日报·要闻版、最高人民法院微信、人民网视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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