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博会期间,古镇这些区域禁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平安灯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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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30届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期间和烟花汇演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对第30届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期间及3月18日晚上在灯王广场规划建设用地举行的烟花汇演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悬挂滑翔、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二、除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外,严禁其他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以下时间和区域上空飞行:3月18日8时至3月21日16时,以灯都古镇会议展览中心为中心500米区域内;3月18日17时至22时,以灯王广场规划建设用地为中心500米区域内。

三、实施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群众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知规定,不得在上述区域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

四、对违反规定擅自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临时管控空域的,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有关规定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可能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违法飞行活动。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

2024年3月18日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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