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结束
驾车出发顺带捎上朋友
真是贴心又周到
但是,这位司机他喝了酒呀!
近日
一醉酒驾车上路的男子
被交警蜀黍当场查获
将面临刑事处罚
近日,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金平大队组织民辅警在汕樟路与珠峰路交界处开展夜查酒驾专项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
凌晨1时许,一男子驾驶一辆小汽车沿汕樟路自南向北行驶至该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红灯闪烁的酒精快速排查棒,已将该车驾驶人的“底牌”翻了出来。执勤民警随即要求其接受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经现场测试,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01毫克/100毫升,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员方某交代,几小时前,其与朋友一起吃夜宵,期间喝了5瓶500毫升的啤酒。次日凌晨,明知自己喝了酒不能开车的方某却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朋友也坐上了他的“顺风车”出发,不料开到半途就被交警当场查获。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方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53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状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方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为什么酒驾会增加事故的发生?
1、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1)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1)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2)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此外
即便你饮酒后没有开车
直接进行休息
但还要警惕第二天的“隔夜醉”
什么是“隔餐酒”“隔夜酒”?
“隔餐酒”“隔夜酒”,是指某些司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不仅人与人之间不一样,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
因此,时常有驾驶人在当天夜里或凌晨喝酒,第二天自以为酒醒,在酒精没代谢完的状态下开车上路,导致酒驾醉驾。
平安君安全提示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巨大
法律决不宽宥
请广大驾驶员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汕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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