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以及省、市、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的顺利召开,广州市从化“三农”人以时不我待的奋进姿态,擘画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蓝图。3月11日,2024年全省春耕现场会在从化举行。为充分展现从化区“三农”系统新时代新征程的新面貌,从化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全面梳理了16项强农惠农政策,让广大涉农企业、农民朋友和社会各界了解当前政策红利,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更好服务从化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今天就让我们来看看第十项强农惠农政策: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落户奖励
广州市扶持政策
文件依据: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落户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补贴对象:(一)“菜篮子”生产基地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可申请落户奖励。
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通过海关供港澳备案或注册登记,且新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认定的;
3.申报起止期间经营情况正常,生产基地主要农产品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上使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标识流通,且产品流通数量分别达到蔬菜生产基地1吨/亩·年、水果生产基地0.2吨/亩·年、生猪养殖基地5吨/亩·年、家禽养殖基地1吨/亩·年、水产养殖基地0.5吨/亩·年;未达到以上产品流通数量的生产基地,按照以上标准根据产品流通实际数量折算基地面积后申请补贴。
4.不存在《广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度的通知》(穗农〔2016〕235号)中规定的“一票否决”的情形和范围;当年在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显示行政处罚记录,不是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及以后年度奖励;奖励金拨付之后发现的,追回奖励资金。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菜篮子”生产基地资格已失效,或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
3.本地生产环节,因违法生产质量不合格农产品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因违法生产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相关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列为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补贴标准:给予经营主体连续三年每年每亩300元的落户奖励。“菜篮子”生产基地面积以海关备案或注册登记的面积为准。单个项目申报单位每年可获得落户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途径:申报单位向基地所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报,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各区及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奖励资金发放给审核通过的补助对象。
实施时间:落户奖励的起止时间范围是自“菜篮子”生产基地证书获证日期起,满三年后终止。符合条件的生产基地,可申请起止时间范围内的落户奖励,每年可申请一次,申报起止时间段为一年整,申报起止时间段不得重合。
来源:从化区农业农村局
编辑:黄丽敏
初审:刘芳
审核:王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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