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
一场“摩电”大兵团整治行动
在惠城区火热展开。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
江北大队、江南大队、江东大队
在江北辖区设立10个整治点,
重点对“摩电”车辆无牌无证、不按车道行驶、
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
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
行动共出动警力135人,
查处“摩电”各类交通违法219宗,
教育劝导轻微违规摩电驾驶人254人,
派发宣传单600余份。
据了解,为全面加强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日常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摩电通行秩序,全面压降摩电交通事故特别是致人伤亡事故,进一步优化全市摩电交通秩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摩电交通秩序“春季整治行动”。
持续提升“摩电”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
由于“摩电”出行较为方便,群众大多选择“摩电”作为交通工具,但少数人为图方便,无视交通法规,将“安全”抛诸脑后。3月14日,惠州交警集中警力,重点对“摩电”车辆无牌无证、不按车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
惠州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教劝导行动。
其间,执勤民警加大对“摩电”骑乘人员安全驾驶的宣传教育,针对重点人群外卖小哥、环卫工人等采取扫码观看警示视频、现场体验式执勤等教育劝导方式,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最大限度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意识。
据了解,本次春季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违规载人或超员载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醉酒驾驶8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罚。
通过“春季整治行动”,力争实现惠州市区中心区安全头盔佩戴率上升至90%以上、县(区)安全头盔佩戴率上升至80%以上,全市摩电驾驶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涉摩电较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惠州交警提醒,“摩电”驾驶人要牢记办牌证、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不逆行、不超员、守法规、平安行,乘坐人也要戴好安全头盔,共建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每周将定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交警部门将常态化开展‘摩电’秩序整治行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介绍,行动期间,全市各交警大队将结合日常勤务安排,采取静态和动态查处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摩电”通行集中路段和交通违法高发点段进行整治。
惠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摩电交通秩序“春季整治行动”。
此外,每周将定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和“大兵团”行动。行动期间,每周一、周三为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集中统一整治行动日,各大队路面中队将严查摩电无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兵团”行动期间,集中整治区域交警大队将在辖区选择10个主次干道路口和摩电违法高发点段作为整治点位,集中开展摩电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各县(区)交警大队也将组织辖区中队每周开展“大兵团”整治行动。
行动现场,惠州交警将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教劝导行动。其中现场发现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的,将开展“三选一”教育劝导工作(要求驾乘人员购买头盔或通知亲友配送头盔至现场,要求驾驶员扫码观看视频教育片并转发朋友圈集赞10个以上、要求驾驶员参与劝导教育和体验执法)。
在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惠州交警宣传部门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随警作战、制作案例小视频、“两微一抖”互联网平台、路面LED诱导屏等形式,营造严查严管声势,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守法意识。
行动中,还将开展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专项清理。全市交警各大队将联合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市政园林、住建等部门以及街镇工作人员,对违法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摆摊设点、作业经营、停车阻道、施工作业、安装地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处罚。
同时,将加大对道路范围(含人行道)电动自行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和“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罚力度,确保摩电停车秩序规范、有序。
来源:惠州日报(记者刘豪伟 特约通讯员钟桢),转载请注明。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