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区市场监管局激发消费活力,促进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州从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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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区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突出“诚信”主体。3月15日,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43个部门在从化远达汇聚广场联合举办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部门联席会议33个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委员会、区妇联、区双打办和扫黑除恶办等部门参加现场宣传活动。

现场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播放宣传短片和派发宣传单张等多种形式进行。各部门紧扣自身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能特点,向现场群众和步行街经营企业宣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标准化法》《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工作人员还现场展示真假商品,教群众怎样辨别假冒、过期、三无产品等,引导消费者学习科学、现代的消费及维权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有效推进消费环境建设,增进了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

现场活动当天播放《放心消费维权》《食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和《价格监管》宣传短片,派发宣传海报、宣传单张和宣传小册子共6000余份,通过组织开展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促成全社会重视、鼓励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帮助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敦促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3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扣“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认真履责,加大消费调解力度,严厉查处侵害消费权益违法行为,有力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受理处置各类投诉举报案件14439宗,按时办结和核查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0.19万元。在提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利用科技创新厚植“动力”,抓住科技创新主要作用,利用互联网+的手段,在我区建立42个维权机构。全力服务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保护消费者权益

今年的3月15日是

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区消委会甄选出

2宗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以供消费者借鉴和

警示各行业经营者。

相关链接

案例一

金饰选购套路多

“标价”“克价”要分清

案例简介

春节期间,市民蔡先生陪同家人在新世纪广场附近某金店选购了一款手镯,价值10540元。后经朋友提醒,若按单价计算,手镯价格比国际金价要高得多。感觉被忽悠的蔡先生遂返回金店要求按手镯的实际克重,重新核价收取费用,商家拒绝。协商无果后,蔡先生到区消委会投诉。

案件处理

根据来诉信息,区消委会联系商家展开了调查调解。商家向区消委会解释,蔡先生所购的手镯是店内的“标价类”黄金首饰,即平时大众俗称的“饰金”。“饰金”虽然克数少,但工艺费成本高,不能单凭克数少就界定价值少。根据行业规则,“饰金”一般不按克数销售,而是以一口价的形式标价销售,这在现场销售柜台上均有作明示提醒。在区消委会介入协调下,商家耐心向蔡先生作了解释,心里的疑团解除,蔡先生撤回了投诉。

案例评析

一直以来,在商家鼓吹佩戴金银首饰既能悦容又能保值的市场营销下,坊间“购金热潮”愈发高涨。但随着黄金首饰市场蛋糕越做越大,消费纠纷也纷繁复杂。据统计,仅2023年期间,从化区消委会共收到涉黄金首饰类消费纠纷共38宗,涉及金额18.7940万元。从化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金饰消费猫腻多,谨慎选购莫入坑。

一、口头承诺不靠谱   立字为证最实际

作为保值商品,黄金首饰有别其他消费商品,最大的优势是可以“换购”。但实际操作中,换购并不是简单的照标价换购,各种“损耗费”、“折旧费”、“差价”等所谓行规店规成了“拦路虎”,硬生生把消费者重金购置的金饰贬低了好几折。消委会重点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口头承诺,一定要仔细阅读收据、发票上的条款内容,对有异议的条款要及时协商,对价格、克重、纯度等重点内容,要进行明确标注或补充,对商家的换购条件及承诺要手动标记或手写销售凭证上,以避免出现内容含糊、商家义务被免除、自身责任却加重的情况发生。

二、“一口价”VS“按克计价” 掌握行规反套路

市面上,黄金类首饰普遍分“一口价”及“按克计价”两种销售方式。备受女性消费者追捧的、款式丰富,设计精巧的“饰金”,就以“一口价”销售为主。因有着工艺加持,“饰金”价格相对较高,以商家自行定价为准,普遍高于它本身的克数价,其价值更多体现在设计成本和制作工艺上。与“饰金”相比,“按克计价”的黄金款式则相对简单,但从保值方向考量,按市面上黄金回收都是按克重计的规则,克重类黄金首饰保障性相对高些。是追求美妆还是追求保值,各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可选择。

2023年期间,消委会接到的涉金饰类消费投诉案件中,因饰品单价远远高于国际金价导致消费者投诉的案件占比七成。经区消委会介入调解,部分消费者打消疑虑,但也有部分消费者坚持自己选购商品时有明确表示不购买“一口价”,是销售员混淆视听,故意引导其选择了一口价饰金。在此,区消委会倡议各商家要诚信经营,进一步加强员工监管,进行黄金饰品销售时,应主动向消费者详细、全面告知销售模式及计价方式,并在店堂内作明示宣传,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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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中头奖却背上网贷

案例简介

1月9日,陈叔在坑尾市场买菜时,一个年青人以免费送充电数据线为由,请求他扫码为自己的新开店铺点赞,扫码点赞后出现摇奖页面。令陈叔惊喜的是,只是随手一点,页面竟显示他中了特等奖平板电脑一台。年青人也表现得很替他开心,表示愿意陪同陈叔一起前往明珠大道北21号店里领奖,理由是沾沾喜气。到店后,一位体型稍胖业务员热情接待了他们,承诺将按页面宣传免费赠送平板。拿出平板后,业务员让陈叔填写身份发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后,表示最后一步是通过扫码方式下载了一个名为“京咚商惠”的APP,并承诺该APP与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大型购物平台互联,所有东西同步都能买,种类和价格与其他平台同步,价格甚至更便宜。在业务员忽悠下,陈叔以微信扫码方式,用捆绑的信用卡付款了6800元转入APP。

“6800不仅是会员费还是预存金额,成为商城会员后,就能用最低的价格划购商品,相当于一毛不花就O元获得平板!”业务员一番巧言令色使陈叔放宽了心。直到回家发现该APP商城的产品不但各类少,而且价格贵,同类商品比淘宝、京东等常用购物平台的单价要高出几倍,好不容易找到便宜的却显示库存不足,手上的惊喜大奖更是当天就黑屏罢工。陈叔当晚赶到店里要求退款,业务员表示会积极配合走退款流程,让陈叔过两天留意退款信息。两天过后,陈叔发现自己被微信拉黑,赶到现场发现早已人去店空。投诉无门的陈叔拨打了12345求助。

案件处理

接到来诉信息后,区消委会及时前往涉诉店铺开展实地核查。现场发现上述经营场所关门闭业。经查询商事系统,上述地址登记的主体早已注销了营业执照,只是店外的立面招牌广告未来及拆掉。后辗转联系了店铺出租方,出租方表示上一手经营者退租后,有人向其短租了商铺,具体信息也无法提供。由于多方查找均无法与商家取得联系,区消委会无法为陈叔组织调解,只能建议其通过其他司法途径解决维权。

案例评析

抽奖中平板,点赞送手机,充值送电动车......近年来,在我区乡镇,甚至城区商圈附近时有这种馅饼随天而降,骗局不算新,但上当的人不少。经统计,仅在2023年下半年,从化区消委会共接此类投诉13宗,涉案金额达8.7799万元。在此,从化区消委会提醒:

一、免费中大奖,不是馅饼,是陷阱!面对路边帅哥美女的搭讪,要提高警惕,果断拒绝。尤其当心二维码陷阱,对随手“扫一扫”免费领取礼品、扫码抽奖等“好事”要谨慎。

二、绝不轻易将手机交与他人操作,避免被套路后,钱包空了,网络借贷反而惹身上。不要轻信商家“分期付款”、”预存送话费”等语术,不要被“中头奖”迷惑,谨慎判断奖品实际价格。总归一句:理性消费,勿贪小便宜。


文图:陈宝怡 通讯员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莫静贤

初审:刘芳

审核:王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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